郑州市公安局关于印发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的起草说明
发布时间:2017-07-25 发布机构:郑州市公安局

2017年6月16日,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了《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放管服”改革涉及的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郑政办明电[2017]),要求:“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部门按照“谁起草、谁清理”的原则,有关单位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由各单位自行清理,清理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郑州市公安局法制支队于6月26日接到该通知,并立即拟写了《关于转发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放管服”改革涉及的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郑公明发[2017]651号),要求各警种各单位严格按照要求做好规范性清理工作。

2017年7月17日,郑州市公安局法制支队在征求各警种意见的基础上拟写了《郑州市公安局关于印发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因清理的26份规范性文件涉及郑州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消防支队、交警支队、网监支队、法制支队、国土资源支队、犯罪侦查局这七个部门,法制支队将征求意见稿发送至这七个单位,均反馈无意见。7月19日,法制支队拟写了《郑州市公安局关于印发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按要求将本单位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向规范性文件管理系统报备。

                            郑州市公安局 

                           2017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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