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公安局关于严惩盗窃电动自行车违法犯罪通告的起草说明
发布时间:2017-03-09 发布机构:郑州市公安局

一、必要性:2016 年郑州市全年共立盗窃类案件 95655 起, 其中盗窃电动自行车 26209 起,占盗窃类案件总数的 27.4%, 共破获盗窃电动自行车类案件 3393 起,破案率仅为 12.95%。 盗窃电动自行车案件量大面广,已经严重影响群众正常的生 产生活秩序。

 二、目的:为严厉打击盗窃电动自行车违法犯罪,减少发案, 保护群众财产安全,市局决定开展打击盗窃电动自行车、自 行车、摩托车和盗窃车内物品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简称打击 涉车违法犯罪专项行动)。 

三、意义:打击盗窃电动自行车违法犯罪高发势头,树立郑 州公安形象,提高人民满意度。 四、依据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 九条第三项、第六十条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 三百一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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