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建设领域劳动用工实名制工作的通知》的解读
发布时间:2017-08-19 发布机构:郑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一、背景依据

    近年来,我市建筑业保持持续态势,以农民工为主的建设工程劳务人员为城市建设做出了巨大贡献,付出了艰辛劳动。但是,在付出艰辛努力的过程中,侵害他们合法权益的现象时有发生,建筑业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已经成了一大社会问题,引起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广大社会高度关注。发生拖欠的根本原因在于用人单位不与劳务人员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出勤考勤记录不完善、工资核算主用时等,农民工依法维权意识不强,一旦拖欠工资被拖欠人拿不证据,只能依靠信访渠道讨要自己的血汗钱,政府主管部门部门在调解过程中取得拖欠证据也没有法律凭据,只能依靠行政干预的手段,由此带来的后果十分严重。粘结依据《国务院要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6﹞1号)和《郑州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代拟了《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建设领域劳动用工实名制工作的通知》。

  二、目的意义

  通过落实裪制管理的各项措施,规范建设工程劳务用工单位行为,增强农民工依法维权意识和手段,为调解纠纷提供依据。

  三、主要内容

  按照“属地监管、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从实名制登记、实名制刷卡考勤、实名制银行代发农民工工资、实名制管理的信息化以及标准化等内容进行了明确和规范,对市区两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各工程管理部门的职责进行了明确,并建立了以清欠办督导工作机制。

    本《通知》共分三部分,第一部分为总体要求,主要明确了推行实名制管理的范围、近期目标等;第二部分为重点工作,主要规范了实名制管理的主要内容及具体标准;第三部分为责任分工,主要明确了企业主体责任、政府监管责任和清欠领导小组的督导责任等。

  四、适用范围

    全市行政区域内的房屋建筑、市政、水利、交通、园林绿化等在建设项目。

  五、标准

    用工单位与务工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务工人员花名册、安装考勤系统、实行工资示制度和劳动者维权告示制度。

  六、期限

    长期

  七、术语解释

    无

  八、新旧政策差异

    无

 

    (解读人:张顺海  联系电话:67188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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