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畜牧局
关于2018 年郑州市规模化畜禽养殖废弃物
无害化处理利用工作方案和验收标准
起草说明的报告
市畜牧局法规处:
现按照《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行政机关政策
文件解读工作的通知》(郑政办文〔2016〕)81 号)要求,将
《郑州市畜牧局关于印发2018 年郑州市规模化畜禽养殖废
弃物无害化处理利用工作方案和验收标准的通知》(郑牧
〔2018〕18 号)起草说明报告如下:
一、政策文件背景依据
根据《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务院令第643 号),省、市2018 年涉牧重点民生实事工
作任务,省、市2018 年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攻坚工作
任务和《河南省畜牧局关于印发2018 年河南省畜禽规模化
养殖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工作方案和验收标准的通知》(豫牧
〔2018〕21 号)、《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推进
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实施方案的通知》(郑政办〔2018〕
11 号)等系列文件精神和工作部署,持续提升全市规模化畜
禽养殖场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水平被列为2018
年全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以及畜牧生产重点工作任务之一。
二、目的意义
为了持续提升全市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废弃物无害化处
理和资源化利用水平,保护生态环境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推动畜牧养殖业健康绿色可持续发展。
三、目标任务
2018 年年底前全市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
套合格率达到82%以上,畜禽粪便综合利用合格率达到68%
以上。
四、主要内容
通过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加强工作调度、督查、考核等,
坚决打赢2018 年全市规模化畜禽养殖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和
资源化利用攻坚战。主要内容分为三项。
(一)调整优化畜禽养殖布局。进一步巩固规范提升依
法划定的禁养区、限养区和适养区,严防禁养区反弹复养,
引导畜禽养殖业从禁养区、限养区向适养区转移。
(二)加强基础设施配套建设。一是进一步开展摸底调
查,确定规模畜禽养殖场治理任务清单。二是依据确定的规
模养殖场清单,对已完成配套设施建设的养殖场指导其进一
步巩固提升,对尚不完善的养殖场,通过项目扶持、企业自
建等方法,督促其整改完善。
(三)加强畜禽粪污治理体系建设。一是严格落实环保
要求和环评制度,加强规模畜禽养殖场环境准入管理。二是
督促畜牧大县编制种养循环发展规划。三是加强畜禽养殖污
染防治法律法规宣传。四是积极推进畜禽粪污第三方处理,
推广畜禽养殖业种养一体化发展。
五、适用范围
郑州市市辖16 个县(市、区),位于非禁养区的规模畜
禽养殖场(小区)。规模标准按照《河南省畜牧局河南省环
保厅关于调整畜禽养殖场地规模标准的通知》(豫牧〔2017〕
18 号)界定,即:生猪年出栏500 头以上(含500 头)、蛋
鸡存栏10000 羽以上(含10000 羽)、肉鸡年出栏50000 羽
以上(含50000 羽)、奶牛存栏200 头以上(含200 头)、肉
牛年出栏200 头以上(含200 头)、肉羊年出栏1000 只以上
(含1000 只)。其它畜种可根据生产特点以及猪当量进行换
算。
六、新旧政策差异
该政策为新政策,无旧政策比对,无差异。
2018 年4 月8 日
(郑州市畜牧局畜牧处联系电话:671789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