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畜牧局 关于《市局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的 起草说明
发布时间:2018-04-09 发布机构:郑州市畜牧局

郑州市畜牧局

关于《市局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的

起草说明

一、制定背景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河南省工商

行政管理局关于开展涉及著名商标制度的政府规章、规范性

文件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豫政法【2018】3 号)、《郑州市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涉及著名商标制度的政府规章、规

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郑政办明电【2018】116 号)

要求,制定本通知。

二、必要性

实际工作的不断调整决定了对一定时期制定的或一定

范围内的规范性文件从体系、内容上进行审查、分析和整理,

并做出继续适用,需要修改、补充或废止决定是非常必要的。

三、依据

《郑州市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

四、起草过程及结果

郑州市畜牧局法规处为了提高规范性文件清理的效率,

实行了草案稿公开征求意见、局规范性文件领导小组论证与

法制审查制度,加强对规范性文件出台前的合法性审查工作。

在清理过程中,重点审查规范性文件内容是否与法律法规相

冲突、条文内容是否明确、是否具有可操作性。

结合国务院“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制度的要求和省法制

办、市法制办的相关文件精神,并广泛听取意见,经开会讨

论,制定了该清理结果。根据清理原则和标准,对规范性文

件提出了继续有效的处理建议,宣布现行3 件规范性文件继

续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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