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放管服”改革涉及的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结果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17-07-20 发布机构:郑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一、清理背景

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放管服”改革涉及的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郑政办明电〔2017〕221号)工作部署,对2017年6月15日前制发的,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严格的审核清理。

二、清理原则

依据国务院出台的“放管服”改革措施和上位法修改、废止情况,逐项研究梳理。经过清理,规章、规范性文件的主要内容与国务院的改革决策相抵触,或与国务院的改革决策涉及的已修改的法律、行政法规不一致的,要予以废止;部分内容与国务院的改革决策不一致,或与国务院改革决策涉及的已修改的法律、行政法规不一致的,要予以修改。要确保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应改尽改、应废尽废,使国务院各项改革措施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三、清理结果

形成《郑州市卫生计生委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目录》,共清理出规范性文件119件,其中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47件、宣布失效或废止的规范性文件72件。同时,本《通知》强调了“宣布失效或废止规范性文件目录的规范性文件,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