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好郑州市2020年农业农村污染治理 攻坚战行动方案》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0-05-15 发布机构:郑州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

一、背景依据

为落实《中共郑州市委办公厅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2020年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郑办〔2020〕10号)等相关方案的要求,加快推进农业农村污染防治工作进度,确保承担的各项目标任务如期完成。

依据:1.《郑州市净土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郑办〔2018〕37号)

2.《河南省2020年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

3.《中共郑州市委办公厅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2020年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郑办〔2020〕10号)

二、目的和意义

按照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体要求,强化污染治理、循环利用和生态保护,深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农业投入品减量化、生产清洁化、废弃物资源化、产业模式生态化,动员各方力量,强化各项举措,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加快补齐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突出短板,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促进土壤资源永续利用,为推进国家中心城市建设提供良好农业农村生态环境支撑。

三、目标任务

深入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和农业投入品减量化、生产清洁化、废弃物资源化、产业模式生态化,加快补齐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全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力争达到100%,完成省级下达的年度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面积任务。

四、主要内容

(一)总体要求

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指导河南省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十届十次全会、市委十一届十一次全会精神,按照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体要求,强化污染治理、循环利用和生态保护,深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农业投入品减量化、生产清洁化、废弃物资源化、产业模式生态化,动员各方力量,强化各项举措,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加快补齐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突出短板,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促进土壤资源永续利用,为推进国家中心城市建设提供良好农业农村生态环境支撑。

(二)目标任务分解

结合各单位职责,将全市农业农村系统承担的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重点目标任务明确到各相关单位。

(三)保障措施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履行好农业生态环境保护职责。二是加强宣传引导。积极协调媒体,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农业生态环境污染治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科学知识普及、舆论宣传和技术推广。三是加强沟通协调。努力形成齐抓共管、齐头并进的良好工作态势。四是强化周报月报报送考核将农业农村污染治理工作作为年底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

五、适用范围

适用范围为郑州市行政区域内所有县(市)。

六、解读机关和解读人

资源利用处 联系人:殷世伟(工作人员)67170713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