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重点地区总设计师制试行办法》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1-04-01 发布机构: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一、制定背景

为提高郑州市重点地区规划设计建设管理水平,保障城市规划、城市设计的顺利实施,强化建设项目全流程质量把控,提升城市空间品质,根据市委市政府领导指示精神,我局在学习借鉴深圳市、广州市城市总设计师制度建立及实施经验基础上,结合我市正在推进的32个核心板块规划建设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郑州市重点地区总设计师的选聘、服务、管理工作。重点地区包括郑州市32个核心板块及其他城市重点发展片区。

三、主要内容

本办法明确了郑州市重点地区总设计师职责定位、服务内容、服务要求、选聘方式和服务保障等内容,采取政府购买服务,聘请行业知名专家,构建由高水平专家领衔的总设计师团队,组成开放型的技术平台,为重点地区规划、设计、建设、管理等方面提供全流程服务。

职责定位:总设计师工作职责为规划建设主管部门提供行政审批的辅助决策,包括技术协调、专业咨询、技术审查等服务。

服务内容:总设计师应深刻把握重点地区发展需求、功能定位及规划设计建设情况,以保障规划实施为原则,协助开展重点地区规划设计建设统筹指导工作,为相关部门提供专业审查意见。

服务要求:总设计师以书面形式签名并盖章提交咨询意见,作为重点地区规划建设主管部门行政审批和决策的重要技术依据。总设计师对重点地区重要建设项目设计方案拥有否决权。

选聘方式:总设计师由重点地区建设主管部门采用公开招标方式产生,签订服务合同,并对总设计师行为实施监管。

服务保障:总设计师的服务费用由财政资金保障。

各区县(市)政府、重点地区建设主管部门可依据本办法制定本区县(市)内重点地区总设计师制实施细则或服务方案。

 

解读机关: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解读人:刘永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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