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农用薄膜回收处理工作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1-09-30 发布机构:郑州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
一、问:文件起草的背景及意义是什么?
答:一是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重要讲话、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和市委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按照乡村振兴战略总要求,切实增强农用薄膜污染防治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以主要覆膜地区为防治重点,以源头防控、科学用膜、减量替代、分类处理、残留监测为防治主线,全面推进农用薄膜污染防治,为推动农业绿色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二是贯彻落实《农用薄膜管理办法》(农业农村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生态环境部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 2020年第4号)《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加强农用薄膜回收处理工作的意见》(豫农文〔2021〕269号)精神,加快推进废旧农膜回收处理工作,保护和改善农业生态环境,促进农业高质量发展,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如期完成。
二、问:文件的起草过程是什么?
答:按照《农用薄膜管理办法》(农业农村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生态环境部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 2020年第4号)《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加强农用薄膜回收处理工作的意见》(豫农文〔2021〕269号)的文件要求,结合郑州市实际,借鉴先进地市工作经验,经整理研究,形成本方案。已于2021年9月29日研究通过,2021年9月30日公布,自2021年9月30日起施行。
三、问:文件起草的主要依据是什么?
答:1.《农用薄膜管理办法》(农业农村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生态环境部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 2020年第4号);
2.《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加强农用薄膜回收处理工作的意见》(豫农文〔2021〕269号)。
四、文件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实施方案》共分为四个部分。一是明确了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农用薄膜管理办法》(农业农村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生态环境部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 2020年第4号)《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加强农用薄膜回收处理工作的意见》(豫农文〔2021〕269号)。以主要覆膜地区为防治重点,以源头防控、科学用膜、减量替代、分类处理、残留监测为防治主线,全面推进农用薄膜污染防治。二是明确了工作目标。到2021年底,全市实现废旧农膜回收率达到95%。三是明确了主要任务。1.严格标准规范,加强源头防控。将厚度小于0.01毫米的聚乙烯农用地膜列入农业农村部门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从源头控制和减少“白色污染”。2.加强科技支撑,积极推进减量替代。根据作物种类和区域条件,科学指导农民按照合理的揭膜时间和揭膜方式,在地膜完成其功能且未老化破损前进行揭膜回收,提高地膜回收率。3.建立台账,做好日常管理。督促农业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如实记录使用时间、地点、对象以及农用薄膜名称、用量、生产者、销售者等内容。4.分区分类回收处理。对于有二次利用价值的废旧棚膜、菌棒膜等,合理设置回收网点,建立“村、乡镇回收转运-区县集中处理”模式,构建农用薄膜使用、回收、处理为一体的废旧农用薄膜回收处理网络体系。5.建立监测制度,提升监测预警能力。建立农用地膜监测数据库,掌握农用地膜残留状况和变化趋势,为加强农用地膜残留污染的监管、预警、防控及综合决策提供科学的依据和技术支撑。四是工作要求。对废旧农用薄膜回收处理工作加强领导,分工明确,对内部各责任单位的沟通协作,对农用薄膜回收处理统一指导,定期调度进展,协调指导落实。加强宣传引导增强回收废旧农用薄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五、适用范围
适用范围为郑州市行政区域内所有区县(市)。
六、解读机关和解读人
资源利用处 联系人:殷世伟(工作人员)67170713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