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根据《郑州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郑州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_关于建立轻微违法行为免于处罚清单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的通知》,为优化营商环境,体现法理相融,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制定本制度。
二、起草依据
1.《郑州市黄河风景名胜区管理办法》 (政府令第182号);
2.《郑州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郑州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_关于建立轻微违法行为免于处罚清单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的通知》(郑法政办2021 16号)。
三、主要内容
制度共分六部分,主要明确了以下内容:
1.《免罚清单》的适用条件。
2.《免罚清单》注意问题。
3.《免罚清单》细则。
四、保障措施
《免罚清单》所列违法行为,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先行责令改正,责令改正后当事人及时改正的,免予行政处罚;对于轻微违法行为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实际危害后果或者不良社会影响的,免予行政处罚;责令改正后当事人未及时改正的,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五、解读机关和解读人
解读机关:郑州黄河文化公园管理委员会
解读人:马惠萍
联系电话:682221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