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郑州市商务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1-11-05 发布机构:郑州市商务局 来源:郑州市商务局

根据《郑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市政府令第 241 号)和《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印发了《郑州市商务局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的通知》(郑商〔2021〕195号),对我局2021年7月31日前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通过清理,形成了《 郑州市商务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郑商〔2021〕211号)

通知共分为两个部分。正文部分明确了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政策依据和相关结果。郑州市商务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继续有效13件,宣布失效3件。附件部分共包括《郑州市商务局继续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13件)》、《郑州市商务局失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3件)》,分别对郑州市商务局继续有效、废止、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进行详细说明。

解读机构:郑州市商务局  

解读人:翟振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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