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万人助万企” 十条服务措施》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1-09-13 发布机构: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及省局“万人助万企”活动部署,充分发挥市场监管职能作用,帮助企业纾困解难,助推企业高质量发展,市市场监管局制定了“万人助万企”十条服务措施,现就服务举措作如下解读说明:

一、政策背景、法律依据和突出特征

(一)政策背景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万人助万企”相关决策部署,持续推动“放管服”改革,着力优化营商环境,常态化开展“三送一强”“一联三帮”保企稳业专项行动,完善企业服务长效机制,参照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服务“万人助万企”12条举措的通知》(豫市监〔2021〕55号),结合我市市场监管工作实际,制订《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万人助万企”十条服务措施》,充分发挥市场监管职能作用,帮助企业纾困解难,助推企业高质量发展。

(二)法律依据

1.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服务“万人助万企”12条举措的通知》(豫市监〔2021〕55号)

2.《中共郑州市委办公厅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郑州市“万人助万企”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郑办〔2021〕21号)

3.《中共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关于印发<贯彻落实省市场监管局和郑州市“万人助万企”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郑市监党〔2021〕97号)

(三)突出特征

1. 突出服务手段创新。加强业务指导和技术支持,开展“中小企业行”活动,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帮助企业共渡难关。

2. 突出监管方式创新。维护公平竞争秩序,切实为企业松绑减负,为企业发展提供宽松环境。

3. 突出市场监管特色。持续推进质量强市战略和知识产权强市战略,构建新格局,创建新高地。坚持党建引领,推进非公党建首席指导员制度。

二、起草过程

根据《市局“万人助万企”实施方案》(郑市监党〔2021〕97号)工作安排,参照《省局“万人助万企”12条服务举措》(豫市监〔2021〕55号)文件,结合市局工作实际和复工复产长效措施,征集汇总了市局32个处室(部门)报送的50余条服务举措,经整理归纳,形成征求意见稿,又广泛征求意见,过4次修改完善,吸收采纳28个单位意见。

三、重点内容解读

(一)创新政务服务手段,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按照“一张表单申请、一套资料申报、一个窗口受理、一次信息采集、一个流程办理、只跑一次办好”的标准,实行分类登记、并联审批。按照“1+X”模式打造商事登记“一件事”,再造流程、简化材料、优化环节、压缩时间、数据共享,推进商事登记“一件事”一网通办、一次办成,实现80%的市场主体准入即准营,将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1个工作日。在全市范围内推行“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实施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全覆盖清单管理,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四种方式分类推进审批制度改革。

联系人:南宏亮   0371-66972716

(二)深化政银合作,建立市场监管部门与各类金融机构的信息共享推送通道。

发挥市场监管部门对非公经济组织的联系指导作用,与金融机构联合,聚焦企业发展难点、堵点问题,当好金融机构与商户的桥梁和纽带,重点在融资助力发展上下功夫,加强协调,力求解决企业实际问题,助力非公有制经济高质量发展。

联系人:张晓蕊   0371-66972752  

(三)纠正违法违规收费问题,维护公平竞争秩序。

组织开展“治理涉企收费 减轻企业负担”专项行动,着力探索建立规范涉企收费长效机制,着力解决困扰企业发展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开展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等行业收费检查,整改损害群众利益的价格违法行为。通过重点督查、明察暗访、调研指导等方式开展中介机构和行业协会违规收费行为整治工作, 及时发现问题、科学解决问题。

联系人:刘宁   0371--67189956

(四)强化广告监管,事前指导和事中事后监管相结合。

依托广告监测平台加强广告监测,积极开广告行业行政指导,助其有效规避法律风险。统筹指导全市广告案件查办工作,对医疗、“三品一械”、房地产、教育培训等重点领域虚假违法广告行为依法从严查处。

联系人:刘琪  0371-66972713

(五)指导帮助企业建立计量标准,依企业申请免费开展计量器具检定校准服务。

依据《计量法》,根据郑州市经济社会建设需要,指导、帮助企事业单位建立本单位使用的计量标准器具。所有企业都可享受免费检定校准服务,根据企业申请免费开展计量器具检定校准服务,对急需检定校准的企业、“万人助万企”企业,优先安排检定工作优化送检流程,加快检定速度。

联系人:张玲  0371-61878809(办事大厅)

(六)开展《郑州市质量提升若干政策》涉及CNAS认可实验室等奖励项目的组织申报。

根据《郑州市质量提升若干政策》以及《郑州市质量提升若干政策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在2020年度获得CNAS 认可的检验检测机构,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专家现场核验后,按照相关程序报请市财政审批,一次性给予 10 万元奖励。

联系人:张宇洁    0371-67184808

(七)大力推广ISO9001等先进质量管理方法。

广泛开展质量管理体系升级行动,推广质量管理先进方法和工具,帮扶小微企业质量提升。企业具备相关法定资质、资格,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且处于正常生产运营状态,具备质量管理体系建设的基本条件,企业主要负责人有强烈的质量提升意愿,愿意投入必要资源开展相关工作的都可以申请“小微企业质量管理提升行动”,鼓励支持前期参加市场监管总局开展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试点工作的认证机构积极参与,发挥引领示范作用。

联系人:宋丹    0371-66972982

(八)帮助食品销售企业提升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依据省局《关于印发2021年食品销售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豫市监办〔2021〕145号)精神,对确定为帮助对象的食品销售企业开展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检查,根据体系检查情况,针对企业的问题,帮助指导企业建立完善、可操作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开展全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联系人:马静静   0371-66991298

(九)简化信用修复流程,重点企业特事特办。

认真贯彻落实总局《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修复管理办法》,稳步推进全市市场监管部门信用修复工作。同时结合郑州市实际,尽快出台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信用修复实施办法,对信用修复工作进行进一步规范。探索实行容缺受理机制,对在疫情防控等灾害应急期间发挥重要作用,重要生产、生活物资保障供应企业,以及医疗卫生、食品药品经营等领域企业的申请,优先办理,急事急办,特事特办。

联系人:袁娜  0371-66978011

(十)加强药品经营企业业务指导,对新产业、新业态、新产品包容审慎监管

采用对药品经营企业监督检查时机,加强对药品经营企业的业务指导。通过药品经营企业微信群及时传送最新政策和法律法规,对企业提出的问题及时给予解答,帮助企业纾困解难。通过座谈会等方式提供“一对一、点对点”帮扶服务,提升企业办事效率。

联系人:王会军  0371-67183755

(十一)推行药品进口备案服务电子化,提供全程、个体化、精细化的指导。

加大宣传,向前来办理药品进口备案业务的企业宣传服务政策,发放《药品进口备案办事指南》宣传手册,通过微信服务群和服务邮箱向企业宣传关于药品进口法律法规知识。网上备案完成后,为不方便现场领取纸质通关单的企业提供邮寄服务。

联系人:杜娟    0371-67170627

(十二)加强合同行政监管,推进企业合同履约,营造守信互信社会信用环境。

以校外培训机构利用不公平格式合同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这项工作为切入点,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合同格式条款监管的有效方法。

联系人:李月倩    0371-86088611

(十三)加大对疫情防控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服务帮扶力度

郑州市所有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在申请第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时,根据企业需要可对企业质量管理体系执行情况派出专人进行帮扶指导,以提高企业产品注册现场核查通过率。对因特大暴雨和疫情受灾的企业,帮助企业在管理中提升,同时避免因雨淋水泡造成的不合格医疗器械产品流入市场。

联系人:魏杰  0371-67183915

(十四)强化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银企对接,整合商标、专利相关奖励激励政策措施

建立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明确工作联络员,召开专题或联络员会议,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积极推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宣传相关政策及典型案例,加强与中介服务机构、评估机构及银行的合作。组织并鼓励对辖区内企业进行相关培训,积极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巡讲及银企对接活动,畅通融资渠道。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对注册地在我市辖区内的企事业单位以知识产权质押成功获得银行贷款的,待财政预算资金到位后,按相关政策对贷款利息进行补贴。

联系人:苗小松     0371-61778351

(十五)持续推进质量强市战略,创建质量高地。

通过开展“质量月”系列活动,激发企业质量创新动力,着力营造“人人关注质量、人人创造质量、人人享受质量”的浓厚的高质量发展氛围,有效提升质量工作的普及度和知晓率。通过开展座谈会和观摩交流活动,让企业学习先进企业生产模式,分享先进经验。举办线上讲座,邀请专家学者进行授课,分享质量管理的先进经验和做法,引导企业树立大质量观。

联系人:贺慧琴      0371- 67184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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