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轻微违法行为免予处罚清单的通知》的 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1-12-06 发布机构:郑州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

一、背景依据

为深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及《郑州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郑州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建立轻微违法行为免予处罚清单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的通知》(郑法政办〔2021〕16号)文件精神,进一步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社会创造力,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清单。

二、目的意义

为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和包容审慎监管相结合、处罚与教育相结合。

三、主要内容

对首次种植农作物10平方米以下或者畜禽饲养、放养5只(头)以内,未造成危害后果,并及时改正违法行为的行为,不予行政处罚。

四、适用范围

郑州市农业系统行政处罚案件。

五、解读机关和解读人

解读机关:市农委法规信访处

解 读 人:邢芳丽

联系方式:67178972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