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住房公积金事业“十四五”发展规划解读
发布时间:2021-05-25 发布机构: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来源: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一、规划背景

(一)正确分析发展基础

住房公积金制度建立以来,在解决住房短缺矛盾、支持 缴存人基本住房消费和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等方面,发挥了 重要作用。“十三五”期间,一是缴存归集方面,全市住房公积金年缴存额、累计缴存总额及缴存余额指标不仅超规划目标全面增长,并实现了比“十二五”指标的全面倍增。2016年至2020年,全市住房公积金年缴存额平均增幅达到19%;年缴存额从2016年的95.75亿元增加到2020年的191亿元。“十三五”五年缴存额达到691亿元,是“十二五”归集额的1.5倍。2020年末,全市住房公积金累计缴存总额达到1170亿元,缴存余额499亿元,分别是“十二五”末的2.44倍和1.98倍。二是资金使用方面,全市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占当年缴存额的比例从2016年的64%提高到2020年的66%,5年累计提取额442亿元。“十三五”期间,共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80000笔、335亿元。个贷比率88%。2020年末,全市累计贷款总额增加到686亿元,个贷余额453亿元。三是增值收益方面,“十三五”期间,随着资金使用效率的提高,共实现增值收益21亿元。五年共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2.2亿元,显著提升了贷款风险防范能力;提取廉租房建设补充资金19亿元,有效支持了全市保障性住房建设。

(二)深刻认识发展阶段

“十期间,面临新形势要求住房公积金制度建立30年特别是十三五”以来,各项业务快速发展,为制度改革完善奠定坚实基础。同时,还存在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缴存覆盖面不足,助力解决住房问题的作用发挥不够,管理和服务效能还需进一步提升。十四五”时期,我国经济社会环境发生深刻复杂变化,对住房公积金制度发展提出了新要求。一是“双循环”新发展格局加快形成。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的新发展格局,深入实施扩大内需战略,促进住房消费健康发展,要求更加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保障缴存人基本住房需求作用。二是人口结构和就业形态呈现新特征。“十四五”时期新就业形态不断发展,私营企业和个体就业人数占总就业人口超过50%,要求住房公积金改进缴存机制,扩大制度覆盖面,增强制度普惠性。三是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加快建立。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稳定地价、房价和预期,扩大城市租赁住房供给,着力解决城市住房困难问题,要求住房公积金拓宽资金使用渠道,支持购房和租房并重,更好满足缴存人基本住房需求。四是新型城镇化和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深入实施。“十四五”期末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将达到65%,城市群和都市圈发 展壮大,人口向中心城市和城市群集聚趋势明显,要求建立 健全住房公积金区域统筹合作机制,促进劳动力要素有序流动。五是数字政府建设水平不断提高。数字技术广泛应用, 政府运行方式、业务流程和服务模式数字化智能化全面推进, 要求建设智慧住房公积金,提高数字化服务效能。

二、发展规划的基本思路和主要内容

(一) 关于发展思路

《发展规划》明确提出,加快形成适应新常态的工作机制和发展方式。着力扩大制度覆盖范围,惠及更广泛就业群体拓宽资金使用渠道,更好解决缴存人基本住房问题优化服务方式,实现服务规范化便利化加快信息化建设,建设智慧住房公积金以制度覆盖更广泛、缴存质态更优化、管理运作更规范、制度作用更凸显、全面发展更协调的新业绩,为郑州建设国家中心城市、推进黄河国家战略实施作出新的贡献。

二)关于发展目标

1.住房公积金归集。“十”期间,计划归集住房公积金997.92亿元,住房公积金归集额年均增长7%以上计划新增扩面职工23万人;到2025年,开户职工人数力争超260万人。年均增幅7%以上。

2.住房公积金使用。“十”期间,计划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700亿元计划发放个人住房贷款350亿元个贷比率85%左右,贷款逾期率控制在1‰以内。 

3.住房公积金资产规模。“十”期间,计划实现增值收益25亿元

(三)关于发展重点和举措

《发展规划》从扩大制度覆盖范围,拓宽资金使用渠道,优化服务方式,加快信息化建设等个方面,进一步明确了“十”时期工作重点和具体措施。

1.扩大制度覆盖范围,惠及更广泛就业群体。一是多措并举促进单位依法缴存。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力度探索企业与职工依法协商,按照不同岗位确定双方缴存比例推动将缴存住房公积金纳入劳动合同示范文本或集体合同发挥信用激励约束作用,将缴存住房公积金情况作为企业信用评价重要参考。二是鼓励灵活就业人员等群体缴存。鼓励灵活就业人员以及《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应缴范围之外的单位及其职工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采取灵活多样的缴存提取模式,建立缴存贡献与贷款权利相匹配的存贷挂钩机制。三是增加缴存人住房储金积累。完善缴存人个人账户存款利率形成机制提高住房公积金运营效能,优化增值收益分配机制,增加缴存人存款收益。支持将发放给各类人才的住房补贴纳入住房公积金管理,增加住房储金积累,提高住房支付能力。

2.拓宽资金使用渠道,更好解决缴存人基本住房问题。一是满足基本住房消费提取需求。进一步放宽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的条件,对规模化、集中式住房租赁企业,探索实行约定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继续支持老旧小区居民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加装电梯等自住住房改造。二是实施差别化个人住房贷款政策。重点支持缴存人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特别是保障性住房。规范改善型住房贷款认定标准,对缴存人购买绿色住宅、装配式住给予适当贷款优惠。三是从供给侧支持租赁住房发展。发挥住房公积金长期、稳定、低息优势,利用住房公积金结余资金支持租赁住房特别是保障性租赁住房、长租房发展。探索利用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支持租赁住房发展。

3.优化服务方式,实现服务规范化便利化。一是推进线下服务规范便利。科学设置服务网点,完善便民服务设施,建立健全服务管理制度,深化各项特色服务,进一步优化服务流程、要件,制定服务标准。二是实现线上服务高效便捷。结合全市“一件事”办理及便民事项“掌上办、网上办”,加快推动更多高频服务事项全程网办。优化企业缴存服务,实现企业缴存登记与企业开办“一网通办”。三是推动跨区域服务共享协同。善多功能信息服务平台建设,进一步提升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处能力,真正实现“一网通办”和“跨省通办”推进高频服务事项要件、流程等标准化。大力推进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推动数据共享、异地互认,实现异地缴存贷款互认互通。

4.加快信息化建设,建设智慧住房公积金。一是建立集约高效的信息化基础体系加大信息化建设投入,建设完善信息运维警报系统和应用级灾备系统,提高数据系统抗风险能力建立电子档案系统,辅助业务系统处理业务,提高办理效率充分利用大数据技术,打造住房公积金信用评价体系,为缴存职工提供千人千面的住房公积金个性化服务。二是打造智慧住房公积金体系。深化住房公积金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提高数据的可视化水平。创新应用风险评估、资产管理、信用评价等数字分析模型,打造业务职能、场景丰富、区域协同的智慧住房公积金。

三、发展规划的组织实施

为强化《发展规划》的实施保障,下一步将重点加强三方面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管理中心主要领导同志亲自担任发展规划落实责任人,分管领导为各专项工作负责人,统筹《发展规划》确定的各项工作。要结合《发展规划》确定的重点工作,明确牵头单位和协助部门,列出完成时限和节点要求。 

(二)加强统筹协调。要统筹协调《发展规划》确定的重点事项和具体事务,主要是结合工作推进,持续深化对《发展规划》的贯彻,抓好专项工作的分解落实,督导《发展规划》提出的具体项目、具体思路加快实施,尽快落地。

(三)抓好推进落实。按照《发展规划》提出的工作思路,结合年度工作计划,每年对重点工作专项,定期督查,严格考核,严格问责,定期通报工作推进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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