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产业发展基金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2-09-07 发布机构:郑州市财政局

一、出台背景

近年来,中央及省级政府高度重视发挥政府产业基金作用,中央层面先后成立了集成电路大基金、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绿色发展基金等国家级基金,省政府也成立了规模1500亿元的新兴产业引导基金和规模150亿元的创业投资引导基金。郑州市自2014年开始探索实施财政涉企资金基金化改革,2019年成立了规模200亿元的郑州市产业发展母基金,以“重大项目引入和中小企业培育”为切入点,积极实施产业培育,累计投资支持中小企业160余家,参与了超聚变等重大产业项目,运行效果良好,在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助推产业转型升级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当前,按照省委省政府对照郑州的新定位、新期许,以及郑州“当好国家队、提升国际化、引领现代化河南建设”的总目标,郑州市委市政府以全球化的视野、前瞻三十年的眼光谋篇布局,大力谋划创新财政资金投入方式,从健全基金顶层管理制度、优化基金资金筹集机制、完善基金投资运作体系、培育基金良性发展生态等方面着手,制定出台了《郑州市产业发展基金管理办法》(简称产业基金办法),重塑我市政府投资基金管理体制机制,充分发挥基金的杠杆撬动作用和资源整合功能,全力支持郑州“十大战略”实施和“四个高地”建设。

二、主要内容

《产业基金办法》共八章四十五条,包括总则、管理架构与职责、基金投资与运作、退出和终止、风险控制与监督管理、考核评价、让利与激励、附则等。其中:

第一章是总则。主要明确基金规模、功能定位、出资来源、运作原则、基金分类等。

1、明确市产业基金规模500亿元,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原则管理,主要服务我市产业发展和国家中心城市建设

2、明确市产业基金的出资来源主要包括政府出资、符合条件的市属国有公司出资及其他资本。其中政府直接出资不低于10%,建立政府资金撬动机制,由市财政按照不高于市属国有企业对基金实际出资金额的30%给予资本金支持,鼓励引导市属国有企业向基金出资。

第二章是管理架构与职责。按照既能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又遵循市场规律运作的原则,构建由政府管理机构、基金出资主体、基金实体及基金管理公司组成的顶层管理架构。其中:

1、郑州市产业发展基金管理委员会作为市级政府投资基金政府管理机构,负责研究审定市产业基金管理制度和重大事项。具体工作由市基金办落实。

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大数据局等行业主管部门分别负责拟定各自相关领域战略投资类或科技孵化类基金运作方案及议事规则。

2、市产业基金出资主体主要负责市产业基金法人主体和市产业基金管理公司的组建整合、资金安排、监督指导、考核评价等相关事项。

3、组建专业母基金管理公司,负责市产业基金具体运作。

第三章是基金投资与运作。按照“有为政府和有效市场”相结合的原则,将市产业基金分为战略投资类基金、科技孵化类基金和产业培育类基金等三大类。其中:

1、战略投资类基金主要采取直接投资和专项子基金投资策略,发挥政府集中力量办大事优势,积极落实政府重大战略部署,引入重大产业项目、招引核心企业。

2、科技孵化类基金主要围绕科技创新驱动、世界科技前沿,通过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重点支持重大创新、科技成果转化、种子期、初创期企业成长,抢占技术制高点、突破关键核心技术。

3、产业培育类基金主要采取母基金投资策略,通过多种方式选择市场化基金管理机构,联合社会资本设立各类子基金,构建完善覆盖科技创新、电子信息、汽车及装备制造、数字经济、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现代物流、新基建等重点领域的基金支持体系。

三类基金支持范围各有侧重,投资运作涵盖直接投资、项目制专项子基金、母子基金投资、跟进投资等多种方式,保证基金投资工具多、用着快、效果准。

第四章是退出和终止。明确市产业基金持有的子基金份额或投资形成的股权可以通过上市、股权转让、回购及清算等方式退出,并明确了市产业基金的提前退出情形和要求。

第五章是风险控制与监督管理。对市产业基金的内部控制、风险防范、投后管理、禁投领域、监督和审计等进行了规定。

第六章是考核评价。明确建立基金综合考核制度,量化统计基金投资运作带动新增投资、引入机构、企业、人才、税收等社会效益,纳入考核评价范围,基金考核结果实施百分制和四分类制,与管理费支付等挂钩、提高基金管理公司的主观能动性和运作效率。

第七章是让利与激励。为更好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明确市产业基金可通过让利退出、让渡超额收益等方式激励子基金管理机构和其他社会出资人。支持市产业基金参照行业惯例建立基于目标考核的激励约束机制和薪酬体系,并明确建立尽职免责机制,不对正常投资风险进行追责。

第八章是附则。明确《产业基金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三、解读机关及解读人

解读机关:郑州市财政局

解 读 人:郭中祥

联系方式:0371-67181202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