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关于确定新增和修订医疗服务价格项目(2020年第二批)的通知服务规范》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0-10-20 发布机构:郑州市医疗保障局

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市医保局起草了《关于确定新增和修订医疗服务价格项目(2020年第二批)的通知服务规范》,现将制定情况说明如下。

一、制定背景及过程

随着科学技术水平的不断提高,许多医疗新技术纳入临床使用,为促进我市医疗新技术及时进入临床使用,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服务需求,规范医疗服务收费行为,根据《河南省医疗保障局 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确定新增和修订医疗服务价格项目(2020年第二批)的通知》(豫医保办〔2020]48号)有关规定,确定新增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促进新型医疗技术发展,研究拟订了《关于确定新增和修订医疗服务价格项目(2020年第二批)的通知服务规范》(以下简称《服务规范》),广泛听取了各区县(市)医疗保障相关部门、定点医药机构等单位的意见建议。20201012日,市医保局召开局长办公会对《服务规范》进行了研究,会后按照会议要求进一步优化完善,形成了《服务规范》文稿。

二、主要内容

《服务规范》共四个内容。

第一是对16个新增服务价格中11个A类项目确定了市、区两级公立医疗机构价格、支付类别和职工、居民首自负比例。

第二是对68个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内容进行了调整完善、对7个服务价格项目进行了取消。

第三是规定新增和修订内容中涉及的一次性耗材执行零差率销售

第四是各级公立医疗机构应规范网上采购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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