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深入开展平安宗教活动场所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2-04-18 发布机构:郑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一、制定背景

宗教活动场所平安是保障信教群众宗教生活需求的必然要求,也是确保宗教领域安全稳定的重要基础。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宗教活动场所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做好我市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建筑安全、活动安全、疫情防控等工作,确保我市宗教领域平安、和谐、稳定,我们制定了《郑州市深入开展平安宗教活动场所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对创建平安和谐的宗教活动场所进行安排部署,以维护每个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确保全市宗教领域平安稳定。

二、政策依据

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河南省宗教事务条例》、《河南省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管理办法》、《河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关于开展平安宗教活动场所创建工作的通知》、《郑州市深入开展平安村(社区)、企事业单位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等有关规定。

三、主要内容

1.明确创建工作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平安宗教活动场所创建工作为契机,着力化解信教群众身边因上访、事故和案件引发的不稳定因素,不断提高宗教活动场所管理水平,促进宗教活动健康有序,确保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稳定,为加快郑州国家中心城市建设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2.明确创建主体和工作目标。创建主体是全市所有依法登记开放的宗教活动场所。创建目标是围绕平安创建工作的总目标,以“零上访零事故零案件”为主要内容,大力开展对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的消防安全、建筑设施、卫生防疫及反恐、反宗教极端思想等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加强宗教领域不稳定因素的排查力度,积极协调处理涉及宗教方面的矛盾纠纷,全力维护宗教活动场所的安全稳定,确保不发生涉及宗教活动场所的违规上访、安全事故和刑事、治安案件等。坚持典型带动,示范引领,培育一批平安宗教活动场所创建先进,打造一批中国化典型寺观教堂,确保2023年底,符合创建标准的宗教场所达到90%以上。

3.确定创建原则。坚持党建引领,坚持结果导向,坚持控新治旧,标本兼治,坚持属地管理,条块同责,坚持重心下沉,全员参与。

4.制定创建标准。根据有关政策法规和宗教工作实际,主要制定十条创建标准。一是组织领导有力。各级宗教工作部门、宗教活动场所要成立平安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二是爱国爱教。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积极组织开展“四史”学习教育,开展“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等多种形式的爱国主义教育实践活动;高标准落实“四进”要求;坚持宗教中国化方向,努力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三是知法守法。组织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学习宪法和法律法规,依法开展宗教活动,不发生、不参与任何形式的非法宗教活动,服从政府各相关部门依法实施的行政管理。 四是团结稳定。民主管理组织成员、宗教教职人员与信教群众之间关系和谐;宗教活动场所与相邻单位和居民、与社会有关方面关系融洽;宗教之间、教派之间、宗教活动场所之间相互尊重;定期排查不稳定因素,及时化解矛盾纠纷,不发生重大负面事件或舆情。五是活动有序。正常组织开展宗教活动,宗教活动文明健康,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符合本教的教义教规;宗教设施、宗教活动不影响社会公共秩序和周围群众生产生活;举行大型宗教活动按规定办理报批手续;不到宗教活动场所外开展宗教活动,不向共产党员、未成年人传教等。六是教风端正。宗教教职人员模范遵守教义教规,品德良好、仪态端庄,潜心修持、持守职份;开展道风教风宣传教育,场所主要负责人无违反道风教风的行为,无违反本宗教戒规的行为;教职人员注重学修,举止文明,社会形象良好。七是管理规范。管理组织健全并依法备案;管理组织成员分工明确,作风民主,重大事务集体研究;严格落实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制度。财务管理规范,纳入会计站依法管理;定期开展财务审计,认真整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改建、新建建筑物按规定履行相关报批手续等。八是安全整洁。场所建筑设施符合中国化要求;房屋建筑安全,无在用危房险房;消防责任落实,消防设施齐备,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和消防演练;电路、电器等设施安全,焚香、灯烛、充电等设施管理规范;场所安全视频监控全覆盖,规范运行;治安防范措施到位,配备安全保卫人员,防范制度健全,不发生刑事、治安案件;积极配合疫情防控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食品安全,食堂管理符合食品安全和卫生要求;场所整洁卫生,环境优美,无私搭乱建、违规建设及脏、乱、差现象。九是服务社会。社会责任感强,依法开展社会公益慈善事业;积极参加当地文明、卫生、平安等创建活动;场所工作人员在接待群众中服务规范、形象良好,较好满足信教群众过宗教生活的需求等。十是确定一票否决事项。凡发生刑事案件、严重治安案件、群体性事件、非正常上访等影响团结稳定的事件以及违法违规活动和安全责任事故的,取消参评资格。

5.建立工作机制。明确责任机制。各级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安排专人负责,制定创建措施,加强监督指导和统筹推进。制定研判预警机制。定期组织开展排查,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安全隐患和问题,建立清单台账,研究制定化解措施,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把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建立督查督导机制。突出督查重点,加大督查力度,采取总结、评比、通报等方式,推动工作落实。

 6.明确工作措施。一是强化隐患排查整治。定期了解场所的矛盾纠纷和安全隐患,重点围绕宗教活动场所容易引发的不稳定苗头性问题,加强对场所的财务、消防安全、建筑设施、卫生防疫、生态环境安全、非法宗教活动等重点环节进行深入排查,加强风险研判,力争把各类矛盾纠纷和安全隐患化解在萌芽状态。二是强化社会治安防控。整合相关职能部门及基层力量,拓宽信息收集渠道,加强分析研判,对重点对象动态跟踪随访。实现宗教场所视频监控和“雪亮工程”联入公共安全平台全覆盖。三是强化重点场所和重点人群的服务管理。加强对非法宗教活动、私设聚会点的排查处理,对组织者和骨干人员落实跟踪教育转化。四是强化源头治理工作。加强阵地建设,坚持党建引领,持续开展“快乐星期天”等活动,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宗教,用中国优秀传统文化浸润宗教。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场所各项管理制度,提高宗教事务法治化、规范化管理效能。加强宗教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宣传,进一步提高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知法懂法守法的能力。

7.制定评选表彰办法。平安宗教场所创建工作将作为宗教工作综合考核、平安建设年度评先的重要内容。实行年度验收、动态管理,每年对平安宗教活动场所创建工作进行创建达标审核。按照优中选优的原则,每年从达标的平安宗教活动场所中,按照约10%的比例,遴选打造一批示范性场所,命名为“郑州市创建平安宗教活动场所先进单位(中国化典型寺观教堂)”,予以通报表扬。

四、解读机关及解读人

解读机关:郑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解读人:吴松

联系方式:0371-67180971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