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郑州片区 7类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备案实施细则(试行)》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2-11-09 发布机构:郑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一、实施细则出台的背景及依据

为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简化卫生许可备案程序减少操作流程,缩短办理时间,为广大群众提供更加便捷的许可备案服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河南省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告知承诺管理办法及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等配套文件的通知》(豫卫监督201911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郑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制定了《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郑州片区7类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备案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深入推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备案工作

    二、实施细则的主要内容

    实施细则共分总则、备案事项与申请受理和办理延续和变更、事中事后监管等五部分,对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郑州片区范围内的音乐厅、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书店、录像厅(室)等七个公共场所的卫生许可备案事宜进行了明确。实施细则的实施将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简化卫生许可备案程序减少操作流程,为广大群众提供更加便捷的许可备案服务。

    三、其他说明

此实施细则印发了两个附件,一是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郑州片区7类公共场卫生许可(备案)登记表,并附带填报说明;二是卫生许可证(备案) 样式。

四、解读机关及解读人

解读机关:郑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人:姚永成

联系电话:0371-67170852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