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现代物流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3-04-14 发布机构:郑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一、出台背景和意义

现代物流业是稳定产业链供应链的纽带,是深入推进“十大战略”,加快建设“四高地、一枢纽、一重地、一中心”,促进经济平稳健康运行的重要支撑。为进一步加强政策引导,做强市场主体,推动物流业扩量提质和转型升级,强化物流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拉动作用,助力郑州国家中心城市现代化建设,经市政府研究,制定了《若干措施》。

二、出台依据和过程

在充分理解和贯彻《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现代物流强省建设的若干意见》(豫发〔2022〕15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支持现代物流强省建设若干政策的通知》(豫政〔2022〕27号)、《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支持物流行业纾困解难工作方案的通知》(郑政办〔2022〕80号)等政策文件精神的基础上,根据我市实际,并借鉴先进地区经验做法,在充分征求各方面意见和多次修改完善后,形成了《若干措施》。

三、政策问答

1.《若干措施》主要支持哪些方面?

《若干措施》重点围绕招引和培育龙头企业、提升物流枢纽能级、扩大货物运输规模、支持绿色智慧发展等方面,提出了10条政策措施。其中第一条主要强调了完善物流基础设施方面的重点工作,第二条至第八条主要是财政支持方面的具体政策,第九条、第十条为金融和土地保障措施。

2.《若干措施》的具体支持政策有哪些?

在招引大型物流企业方面。积极引进国内外知名现代物流和供应链企业,在郑设立总部或区域总部、分拨中心、运营中心、研发创新中心。对符合条件的新引进大型企业,分档次给予一次性奖励。

在培育壮大本土骨干企业方面。对首次纳入统计库的规上企业、新入选全国物流50强、全国民营物流50强和郑州市重点物流企业库的企业,以及新获评国家3A级以上的物流企业、三星级以上的冷链物流企业,分类分档次给予一次性奖励。

在提升国家物流枢纽能级方面。支持商贸服务型、生产服务型物流枢纽和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加快建设,对新纳入国家物流枢纽建设名单和新入选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的,分别给予实施主体一次性奖励。

在支持物流园区提质升级方面。对新评为国家级、省级示范物流园区,以及省、市重点物流项目或列入规划的物流园区范围内符合条件的物流公共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分类给予一次性奖补。

在扩大货物运输规模方面。对年度货物周转量达到标准的企业,分档次给予一次性奖励。

在完善城乡配送设施方面。对在主城区新投入运营智能快件箱的邮政快递类企业,以及新建或改扩建乡镇综合运输服务站、在主城区外行政村(乡镇政府所在的行政村除外)新建村级物流服务网点或智能投递终端的物流企业,符合条件的,分类给予一次性奖补。

在支持物流绿色智慧发展方面。对新认定的郑州市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企业和国家一级、二级、三级绿色仓库的物流仓储企业,以及符合条件的新建物流信息平台,分类给予一次性奖补。

3.郑州市重点物流企业是如何认定的?

目前,郑州市物流口岸局正在制定郑州市重点物流企业认定管理的相关办法,随后将正式发布实施。

4.《若干措施》的支持原则和时效是什么?

对同一企业符合同一类型的多项奖励标准的,按照就高不重复的原则给予支持。《若干措施》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5.如何落实《若干措施》的具体支持政策?

对物流总部企业和首次纳入统计库的规上企业的支持政策,属于落实现行政策,由有关部门按照现行办法执行;其他具体支持政策,由市物流口岸局牵头制定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四、解读机关及解读人

1.解读机关:市发展改革委 

2.解 读 人:牛晓东

3.政策服务咨询电话:0371-67187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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