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郑州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3-03-21 发布机构:郑州市应急管理局

为进一步提高依法治理水平,规范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行为,全面依法履行监管执法职责,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编制2023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现将监督检查计划解读如下。

一、计划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安监总政法〔2017〕150 号)、应急管理部《安全生产执法手册》、河南省应急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工作的通知》。

二、计划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规范执法行为,增强执法力度、提高执法效能,严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实现监督检查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确保监督检查计划有效落实。

三、计划主要内容

对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按照分级分类、属地监管要求,对辖区内央企、省属和市属企业分为重点生产经营单位和一般生产经营单位,按照职责开展监督检查。以重点检查为主。对重点生产经营单位实行全覆盖监督检查,一般生产经营单位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计划包括《2023年安全生产监察支队监督检查计划》、《2023年安全生产基础处监督检查计划》、《2023年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处监督检查计划》、《2023年科技和信息化处监督检查计划》。

四、计划工作要求

(一)认真履行职责。落实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是应急管理部门的法定职责,也是监管执法人员依法履职、科学履职的基本依据。承担监督检查职责的处室和安全生产监察支队要认真落实具体监督检查计划,妥善安排监督检查任务,详细制定检查方案,确保不缺位、不越位,避免重复检查,监督检查计划有序推进,检查结果及时公示,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全面完成。

    (二)严格规范执法。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执法程序规定》、《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监督办法》、《郑州市人民政府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方案》,规范监督检查程序和行为,规范使用法律文书,确保监督检查的严肃性和执法的公正性,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按要求规范穿着执法服装、佩戴执法标志,严肃仪容仪表及执法风纪,树立应急管理部门良好执法形象。

    (三)严厉打击违法。监督检查过程中,坚持服务指导与监督检查相结合,既要维护营商环境,又要打击违法行为。对存在非法违法行为和拒不整改及整改不力的企业,要依法从严从重处罚,执法检查结束后,要督促被执法单位举一反三开展自查自改,以强有力的执法倒逼企业和企业相关负责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四)严守廉政纪律。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党风廉政建设相关规定,加强对执法人员廉洁自律教育和日常监督管理,严格规范行政执法权力运行,坚持依法执法、廉洁执法、文明执法,杜绝不作为、乱作为等违法违纪行为,提升安全监管执法公信力,打造公正廉洁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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