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粮食安全应急保障体系建设市级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3-03-29 发布机构:郑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一、制定背景

为进一步规范郑州市粮食安全应急保障体系建设市级补助资金(以下简称补助资金)的使用管理,提高补助资金使用绩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郑州市粮食安全应急网点管理暂行办法》《郑州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我局制定了《郑州市粮食安全应急保障体系建设市级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二、制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郑州市粮食安全应急网点管理暂行办法》《郑州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三、主要内容

《办法》共有五章十七条。主要明确了补助资金的管理部门(郑州市财政局、郑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责任主体(郑州市财政局、郑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应急加工企业、应急配送企业)、使用范围、拨付办法、绩效管理与监督以及各主体的权力、义务和法律责任。

第一章 总则,共四条,明确了《办法》的制定目的、制定依据、适用范围和相关单位的职责。

第二章 资金使用,共六条,主要明确粮食安全应急加工和应急配送企业如何选定、应符合条件、应承担何种责任,明确了对承担粮食安全应急加工和配送任务的责任主体的补助标准,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负责对粮食安全应急企业开展年度检查,检查合格的,按财政资金拨付程序发放资金补助。

第三章 绩效管理与监督,共三条,明确了监督检查的主体、职责范围、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对粮食安全应急企业采取“双随机一公开”与信用分级结果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日常检查监管。

第四章 法律责任,共三条,明确了粮食安全应急企业不予补助的情形,明确了补助资金审批、分配、申报、拨付、使用和管理环节出现违法违纪行为时各主体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第五章 附则,共一条,明确了办法自公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由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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