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郑州市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意见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3-05-23 发布机构:郑州市教育局

一、起草依据

1.《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国发〔2019〕4号)

2.《河南省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豫政〔2019〕23号)

3.《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中办发〔2021〕43号)

4.《教育部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职业教育改革推进技能社会建设的意见》(豫政〔2021〕2号)

5.《郑州市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建设实施方案》(郑政办〔2022〕91号)

6.《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 河南省人力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3年中等职业学校和技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办职成〔2023〕66号)

二、主要内容

本《意见》共归纳为以下三块内容。

(一)对招生对象及办法作出了规定。主要有招生范围。要求在认真做好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的同时,继续面向往届初中毕业生、未升学高中毕业生、退役士兵、农村青年、农民工、生产服务一线职工、下岗失业人员等群体招生。招生办法采用集中录取、多次补录的方式进行,招生时间分为当年秋季和来年春季两个时段。对于春季招收的学生应单独编班,按照正常的教学进度安排教学。具有郑州市区初中学校学籍、并参加考试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和具有郑州市户籍且在外地借读返郑考生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河南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信息服务平台”进行报名,同时登录“河南省中等职业教育统一招生平台”进行报名。未参加中招考试的应、往届初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的学生直接登录“河南省中等职业教育统一招生平台”进行报名。

(二)对考生报名及考试作了规定。郑州市中等职业学校的报名及考试工作由市中招办统一安排。县(市)、区属中等职业学校的报名及考试工作在市中招办的要求下,由所在县(市)、区相关部门自行安排。参加考试的市区户籍应届初中毕业生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在郑务工人员子女及市区以外的考生可由考生或家长携带身份证或户口本到郑州市中招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不参加考试的往届初中毕业生、高中毕业生及其他招生对象可直接登录“河南省中等职业教育统一招生平台”进行报名。报考郑州市中等职业学校的考生须填报学校名称并选择1~2个专业。新生录取时如果报名注册学生多于招生计划或所设专业对文化课要求较高的学校,可通过考试择优录取;根据专业需要进行面试或专业加试的学校,可优先录取成绩优秀者(面试或专业加试的具体时间由招生学校确定)。未被普通高中录取的考生,可直接登录“河南省中等职业教育统一招生平台”进行报名。同时要求,各中等职业学校要严格按照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电子学籍管理规定,及时做好新生相关信息的录入工作,并确保信息资料的准确无误,为学生学籍管理、毕业证办理、助学金发放和免学费工作提供准确依据。

(三)有关事项及要求:一是各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各中等职业学校要结合当地实际制定招生宣传方案,利用各种媒体,进一步加大招生工作宣传力度。宣传国家、省、市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各项政策,着力营造促进职业教育发展的良好氛围。二是各中等职业学校要坚持服务发展总原则,按照职业教育“提质培优”的目标要求,紧密结合地方产业结构调整需求,及时进行专业调整,积极创造条件,增设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新专业,提高职业教育服务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能力。三是各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和各中职学校、初中学校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中等职业教育招生的规定和政策,进一步建立健全管理制度,规范招生行为,严格遵守“五个严禁”。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各学校不得以联合招生、合作办学的名义随意设立分校或校外办学点以及违规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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