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3-06-02 发布机构:郑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一、制定背景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委《关于加快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发改环资〔2022〕109号)、《关于组织开展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示范城市建设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22〕35号)等要求,我市积极申报国家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示范城市。2022年7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7部委办公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印发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重点城市名单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22〕649号),我市被正式列为全国60个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重点城市之一。

“十三五”以来,郑州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发展循环经济的战略部署,启动了涵盖回收点、回收中转站、分拣中心(集散市场)、加工利用基地(静脉产业园)等四个主要环节的废旧物资回收利用体系建设,并取得了初步成效。但随着近年来我市社会经济快速发展、人口的聚集增长和市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工业生产及居民生活和消费过程中产生的废旧物资日益增多。为进一步完善我市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网络,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结合国家部委文件要求和我市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发展现状,制定了《郑州市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二、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实施方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积极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绿色低碳转型战略部署,全面提高社会资源利用效率,着力打造黄河流域重点区域的废旧物资循环利用典范。

《实施方案》提出了政府引导、市场主导,规范回收、高效利用,创新驱动、分类指导,培育龙头、链式发展等四项工作原则。

三、主要目标

《实施方案》制定了废旧物资回收网络、再生资源加工利用水平、再制造产业发展、废旧物资循环利用政策体系等4个方面共14项具体指标,提出同步推进废旧物资回收箱房和生活垃圾分类箱房建设,到2025年新增两网融合(废旧物资回收网点与生活垃圾分类网点融合)回收点4500个以上,再生资源回收中转站达到300个左右,全市废旧物资回收体系基本建立;再生资源加工利用产业实现集聚化规模化、规范化、清洁化发展,循环利用水平显著提升,全市废旧物资循环利用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

四、重点任务

1.完善废旧物资回收体系。《实施方案》提出,要合理布局废旧物资回收站点,积极推进废旧物资分拣中心建设,完善基础回收体系。探索跨区域再生资源交易合作模式,推动再生资源交易市场建设。推动建设集资源信息对接、交易为一体的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再生资源交易平台,探索“互联网+废品回收”模式,提升废旧物资回收行业信息化水平。

2.促进废旧物资再生利用。《实施方案》提出,要推动再生资源产业集聚发展,提高再生资源加工利用水平,培育废旧物资循环利用领域龙头企业。规范二手商品交易,打造我市旧货市场品牌。发展再制造产业,推进再制造关键工艺与技术研发,推动高端再制造企业的再制造产品申报评定。

3.规范废旧物资行业管理。《实施方案》提出,推动废旧物资回收经营主体名单化管理,促进废旧物资回收规范化、规模化运营。规范再生资源加工利用企业管理,强化安全与清洁生产,加大依法打击违法行为力度。建立废旧物资数据统计报告制度,实施回收、利用数据的动态管理。建立行业专家智库,强化专业人才队伍培养。

五、保障措施

《实施方案》提出,加强对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组织领导,建立由市节能降耗工作办公室统筹协调、市直各部门各司其职的推进机制。建立重大项目库,落实项目建设台账管理,统筹国家、省、市相关政策资金支持,保障项目建设合理用地需求。强化政府绿色采购,依法落实税收优惠政策,鼓励金融机构落实绿色金融政策,引导社会资本积极参与。广泛开展废旧物资循环利用理念和措施的宣传推广,强化公众绿色意识和责任意识,践行绿色低碳生活方式。

六、解读部门和解读人

解读部门:市发展改革委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处

解 读 人:宋东升

联系方式:0371-67189783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