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面向中小学生的竞赛活动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3-09-27 发布机构:郑州市教育局

一、出台《办法》的目的和意义

为解决社会面出现的各类团体或个人未经审核举办各类竞赛活动,兜售贩卖升学焦虑且普遍存在收费高昂、管理混乱等严重问题,结合我市实际情况,进一步规范各类面向中小学生的竞赛活动,让其回归本位,发挥综合育人功能,特研制了《郑州市面向中小学生的竞赛活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二、出台《办法》的政策和依据

主要依据:2022年3月,教育部、中央编办、民政部和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出台《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管理办法》(教监管厅函〔2022〕4号);2023年8月,河南省教育厅等四部门联合印发《河南省面向中小学生的全省性竞赛活动管理办法》(豫教监管〔2023〕159 号)。

三、《办法》的研制过程

根据中央和省《关于面向中小学生的竞赛活动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精神,局领导高度重视,责成市教育局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专班草拟《郑州市面向中小学生的竞赛活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办法》以中央、省《关于面向中小学生的竞赛活动管理办法》为依据,借鉴其他试点城市经验,结合我市实际,做好面向中小学生的竞赛活动管理工作。《办法》基本成形后已向相关单位或部门征求了意见,在收集各单位各部门的意见后,认真研判修改完善,经局长办公会集体讨论,有关部门法制审核,最终形成终稿。

四、《办法》主要内容

该《办法》共分六部分,分别对面向中小学生的郑州市域范围内竞赛活动进行了申报、认定、组织和监管等方面的规范。

第一章总则,主要明确了《办法》的适用范围、适用内容和管理主体,原则上不审核面向义务教育阶段的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地理、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类竞赛活动。面向中小学生的郑州市域范围内竞赛活动由市教育局审核并批准。

第二章申报条件,主要明确了竞赛活动在郑申报的系列要求,竞赛主办方应为在国家、省级或市级机构编制部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正式机构,必须具有法人资格;竞赛活动申报必须具备相对应的政府文件和活动组织的系列材料。

第三章认定流程,主要明确了竞赛活动的届次安排、受理审核时间和认定部门的相应职责,其中,明确自2023年10月1日起,原则上每三年为一届,每届组织一次申报受理、审核和批准名单公布,届时将在10月--11月集中受理,市委编办负责对主办单位为事业单位的登记注册情况予以确认,郑州市教育局负责对主办单位为社会组织的登记注册情况进行查询确认,民政或市场监管部门予以配合。

第四章组织要求,主要明确了竞赛活动组织期间的系列要求,申请举办竞赛的部门、单位、社会组织对竞赛活动的全过程承担主体责任,坚持公益性,坚持竞赛公平公正,竞赛以及竞赛产生的结果不作为中小学招生入学的依据。

第五章日常监管,主要明确了竞赛活动管理部门的监管责任和监管要求,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们要会同有关部门对所属辖区内面向中小学生竞赛活动(含全国性、全省性、全市性竞赛活动在本区域内选拔赛、分赛等)进行全过程监督管理,对于各中小学校组织参加未经教育部门批准的竞赛活动的,主管教育行政部门要依法依规追究学校相关领导责任。

第六章附则,主要明确了教育部门因教育教学需要组织的竞赛活动可不参照本《办法》执行,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不再制定本辖区内《办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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