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促进旅游民宿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的解读
发布时间:2023-11-20 发布机构:郑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服务乡村振兴战略,丰富提升文旅产品供给,促进旅游民宿高质量发展,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牵头起草了《促进旅游民宿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以下简称《十条措施)。现将《十条措施》起草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出台背景

旅游民宿实现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促进文旅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手段近年来,旅游民宿发展方兴未艾,国家、省市先后出台一系列旅游民宿政策法规我市旅游民宿经济迎来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2020年4月1日实施的《河南省旅游条例》单列一节、共计6条,对旅游民宿发展提供法制保障。2021年1月15日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会同公安、财政、农业农村、消防救援、卫生健康等13部门印发了《郑州市乡村旅游民宿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市乡村旅游民宿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2022年7月8日,文化和旅游部公安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等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促进乡村民宿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为全国乡村旅游民宿发展提供了政策保障。

虽然我市民宿经济近几年取得了一些发展,出台了对甲、乙、丙级民宿的奖励政策旅游民宿实现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点到面,但与成都、广州、武汉、西安、杭州等国内其他城市相比,存在很多短板弱项,突出表现在发展理念滞后基础配套设施欠缺品牌化集群化发展较弱等。即使与信阳、南阳、焦作、洛阳等省内城市相比,我市在民宿综合体、品牌民宿、民宿设计方面也存在一定差距,缺乏省级星级民宿的激励政策,与国家中心城市、省会城市的地位并不适应

改变扭转我市旅游民宿发展滞后的局面,推动旅游民宿高质量发展,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会同市财政局起草了《促进旅游民宿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征求意见稿),经多次征求意见、修改完善,最终形成定稿

二、起草过程

在起草过程中,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密切结合我市实际,对标成都、杭州、武汉、西安、信阳等城市,前期联合中山大学组织开展了《郑州市旅游住宿业高质量应用研究》,主动查找我市旅游民宿发展中存在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意见建议。在调查研究基础上,形成《十条措施初稿,先后三次召开座谈会,听取旅游民宿和各开发区、区县(市)的意见建议。多次征求市财政局意见,根据市财政局的反馈意见,最终修订形成了《十条措施》(审议稿),并通过局党组郑政钉线上会议集体研究,集思广益、群策群力,最终形成了正式文件。

三、十条措施》主要内容

措施10,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鼓励打造民宿综合体明确对社会资本投资且包含甲级(或五星级)民宿的综合体项目,按固定资产投资的比例给予相应的扶持奖励。

(二)支持整村集群发展明确整合实施整村推进、整村运营民宿开发,同步落实高端民宿品牌且具有相应等级和数量的民宿,给予所在乡镇(办)村庄相应整合项目补贴。

(三)激励村镇发展动力规定游民宿发展绩效较好的乡镇(办)、村,评优评先方面予以优先考虑,同时将等级旅游民宿标识建设纳入旅游基础设施项目补贴范围

)打造引进品牌民宿。指导民宿企业注册商标,引进国内外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品牌注册本土品牌,达到相应等级和数量的旅游民宿,给予品牌方相应奖励

(五)鼓励民宿评标定级明确新评定五星级、四星级、三星级旅游民宿(河南省标准)甲级、乙级、丙级旅游民宿(国家标准)的奖励标准

(六)提升民宿设计水平。明确在建设前委托专业机构设计逐级报备固定资产投资额达到相应数额的等级旅游民宿,按照建筑面积给予相应设计补助。

(七)提高民宿管理水平。规定建立民宿管理服务专家库建设“流动课堂”组织开展民宿管家评选、服务技能大赛等活动支持成立旅游民宿协会等内容

(八)强化宣传推广。明确将旅游民宿纳入全市文旅形象产品推广体系鼓励民宿发展较好的县(市)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支持旅游民宿促销、项目招商等活动

(九)鼓励承接公务活动。明确符合规定的情况下,可以委托满足公务活动举办条件的等级旅游民宿安排住宿、餐饮等服务事项(会议除外)旅游民宿出具的合法票据可以作为报销凭证

(十)推动文旅融合发展。明确文旅融合民宿示范点的相应奖励标准。

措施还对施行日期、同一企业同时满足奖励条件的适用原则进行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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