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郑州市财政局 关于进一步规范郑州市一次性创业开业补贴有关事项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3-12-18 发布机构: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来源: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落实落细各项就业创业政策,实现精准化管理和便捷化就业服务,切实规范审批程序、规范便民服务,按照相关工作要求,我市制定了《关于进一步规范郑州市一次性创业开业补贴有关事项的通知》(郑人社办〔2023〕409号),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背景依据

2023年7月,河南省人社厅下发了《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公共就业创业业务经办规程和办事流程(修订)>的通知》(豫人社〔2023〕74 号)文件,其中,明确了全省开业补贴工作的最新要求。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公共就业创业业务经办规程和办事流程(修订)>的通知》(豫人社〔2023〕74号)、《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郑政〔2020〕17号)和《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财政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20条政策措施〉的通知》(豫财社〔2017〕13号)文件精神,结合郑州市工作实际,进一步规范郑州市开业补贴有关事项,起草了《关于进一步规范郑州市一次性创业开业补贴有关事项的通知》。

二、目标任务

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稳就业工作的要求,突出就业优先导向,确保重点群体就业稳定,开展创业服务支持行动,压紧压实各级责任,优化服务流程,严格按照规范流程进行操作,确保业务安全、资金安全。

三、执行标准

本通知所规定的创业开业补贴为一次性补贴,标准1万元。已经享受过开业补贴、农民工返乡创业补贴、创业开业补贴的不得再次申请。

四、主要内容

《通知》的主要内容

(一)适用对象:在郑州市区首次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下列人员申请一次性创业开业补贴适用本通知:

1、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大中专学生(含毕业5年内的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及在校生,毕业5年内的留学回国人员)(以下简称“大中专学生”),郑州户籍的就业困难人员(以下简称“就业困难人员”)、脱贫家庭劳动力、返乡农民工;

2、郑州户籍的返乡农民工初始创业,取得工商、税务登记且有固定经营场所,稳定经营6个月以上,带动当地3人以上就业且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受理机构:申请一次性创业开业补贴,由营业执照登记注册地所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受理。市级创业孵化园(基地)或新型创业孵化平台培育孵化的企业和个体经营者由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受理。

(三)申请方式:可采用线上或线下方式申请。

(四)申报材料:申请一次性创业开业补贴,应当提供以下材料:

1、创业开业补贴申请表;

2、创业者居民身份证;

3、营业执照;

4、创业者本人银行账号(原则上须为社保卡金融账户)。

不同身份的人员还应当分别提交下列材料:

1、相应身份的证明材料。

2、工资支付凭证。

3、正常经营证明材料。

(五)办事流程

1、申请。

2、材料审核。

3、实地查验。

4、审核公示。

5、资金拨付。

(六)补贴标准

本通知所规定的创业开业补贴为一次性补贴,标准1万元。已经享受过开业补贴、农民工返乡创业补贴、创业开业补贴的不得再次申请。       

五、适用范围

(一)适用部门:各开发区、区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市级创业孵化园(基地)或新型创业孵化平台等相关单位。

(二)适用对象:在郑州市区首次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大中专学生”,“就业困难人员”、脱贫家庭劳动力、返乡农民工。

六、关键词诠释

“首次创业”是指申请人为申报企业的初始法定代表人,同时申报企业为申请人第一次创办的企业,在该企业创办之前,申请人未在其它企业担任股东或法定代表人。就业困难人员“首次创业”是指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身份后第一次创办的企业。

七、注意事项或落实措施

(一)实地查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分别对本级受理的申请进行实地查验并拍照留存。

(二)审核公示:审核结束后,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汇总全市补贴申报信息,并对拟享受创业开业补贴的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补贴标准、补贴金额等信息进行公示。经公示存疑的,进行再次复核;存疑成立的,取消本次享受资格。

(三)资金拨付:存疑不成立的和经过公示无异议的,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审核材料报送至市财政部门申请补贴资金。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接到市财政部门资金拨付通知后,再次复核补贴申请人相关信息和申报企业经营状况。补贴申请人相关信息准确和申报企业仍正常经营的,将补贴资金拨付至创业者本人银行账号。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变更、补贴申请人相关信息不准确、申报企业经营异常、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注销的,取消本次享受补贴资格。

八、惠民利民举措(涉民政策需配)

申请一次性创业开业补贴,可采用线上或线下方式申请。

申请人持办理申报材料原件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经办窗口提出申请。

申请人登录河南就业网上办事大厅(电脑端网址https://hnjy.hrss.henan.gov.cn/)“个人事项”窗口,或者郑州政务服务网(电脑端网址https://zz.hnzwfw.gov.cn/)搜索“开业补贴”,或者“河南就业”微信公众号,或者“河南就业”支付宝小程序提出申请。

九、新旧政策差异

(一)适用范围方面。新文件政策在适用范围中新增了“脱贫家庭劳动力、返乡农民工”两类人员。

(二)申报条件方面。申请人首次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时间,原文件政策(郑人社办〔2020〕205号)要求“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经营3个月以上”,新文件政策要求“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经营1年以上”。新文件政策新增了郑州户籍的返乡农民工初始创业,要求“稳定经营6个月以上,带动当地3人以上就业且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

(三)申报材料方面。

1. 新文件政策在申报材料中新增了“正常经营证明材料(连续6个月经营流水在5000元以上)”。

2. 申报材料要件:

(1)关于工资支付凭证,原文件政策(郑人社办〔2020〕205号)中工资支付凭证要求“提供企业近三个月的在职员工工资支付凭证”,新文件政策中工资支付凭证要求企业提供近6个月公司账户银行转账回单电子凭证且注明“工资”,有雇工个体工商户提供支付工资相关电子凭证。新文件政策新增了郑州户籍的返乡农民工工资支付凭证“应当提供不少于3名员工的员工花名册、《劳动合同》以及企业近6个月公司账户银行转账回单电子凭证且注明‘工资’”。

(2)关于银行帐户,原文件政策(郑人社办〔2020〕205号)要求本人银行账户,指以本人名字开户的郑州银行卡及身份证的复印件,复印件要求身份证的正反面和银行卡的正面同时复印在一面A4纸上,并按要求在复印件写“授权书”内容,新文件政策中要求提供创业者本人银行账号(原则上须为社保卡金融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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