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引博士后人才来郑留郑工作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4-03-01 发布机构: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来源: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中共郑州市委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郑聚英才计划”加快建设国家人才高地的意见》(郑发〔2023〕19号)精神,对《吸引青年博士后人才来郑留郑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进行了修订,为了便于更好地理解和把握《意见》的相关内容和要求,现对起草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起草背景

根据《关于实施“郑聚英才计划”加强建设国家人才高地的意见》精神,对《意见》部分内容进行了修订。

二、目标任务

进一步发挥博士后制度在培养高层次青年创新型人才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加强对博士后人才支持力度。充分发挥博士后平台“筑巢引凤”作用,多渠道延揽高层次、创新型的青年博士后人才。

三、执行标准

按照郑州市《关于实施“郑聚英才计划”加强建设国家人才高地的意见》精神,对设立国家、省级、市级博士后工作平台的我市用人单位,给予最高100万元、50万元、20万元资助;给予进站博士后每人每年10万元的生活补贴,国(境)外优秀博士在站生活补贴提高至15万元,资助期限为2年。对我市企业引进或出站留企工作的博士后,给予20万元安家补助,国(境)外优秀博士后安家补助提高至30万元。

四、主要内容

(一)完善措施

根据《关于实施“郑聚英才计划”加强建设国家人才高地的意见》精神,提出落实完善措施14项。

(二)纳入我市现有政策

结合省人社厅《吸引博士后等青年人才来豫留豫工作行动方案》政策要点,将我市正在实施的博士后支持政策融入本《意见》。

1、对设立国家、省级、市级博士后工作平台的我市用人单位,分别给予最高100万元、50万元、20万元的资助经费。

2、对我市博士后设站单位引进的博士后,市财政给予进站博士后每人每年10万元生活补贴,资助期限2年。其中,对于国(境)外优秀在站博士后,生活补贴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15万元,资助期限为2年。

3、对出站3年内来我市企业全职工作的博士后,市财政给予博士后安家补贴20万元。其中,国(境)外优秀博士后,安家补贴标准提高到30万元。

(三)升级创新相关政策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人社厅相关政策,充分发挥省会城市龙头示范带动作用,在博士后工作中创一流起高峰,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升级创新了相关支持措施。

1、鼓励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郑州片区、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郑州片区、我市各类园区及科研成果转化基地,申报省级博士后创新创业孵化园。

2、根据国家“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和省“中原青年博士后创新人才”项目,围绕我市战略性高新技术和基础科学前沿领域,择优选拔“郑州青年博士后创新人才”,并优先推荐“中原青年博士后创新人才”。

3、为激发我市博士后创新潜能,释放博士后创业活力,推动产学研融合和博士后科研成果转化,经我市推荐在河南省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获得奖项的,对金银铜奖项目分别给予5万、3万、1万奖励。对参加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总决赛的我市企事业单位博士后人员,按政策享受职称评审相关待遇。

4、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在编博士后进行“双创”活动,事业单位在编博士后可按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离岗创业,兼职创新、在职创办企业。事业单位可选派优秀博士后人员到企业工作或参与项目合作。

五、适用范围

《意见》中的支持政策,面向范围为我市博士后设站单位及博士后人才,其中博士后安家补贴为我市企业单位引进的博士后人才。

六、新旧政策差异 

一是增加了申请补贴的条件。新政策中,明确全职引进的博士后才可享受在站生活补贴,柔性引进博士后不再享受生活补贴。二是对提高补贴标准的范围进行了调整。对于“生活补贴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15万元,资助期限为2年”和“安家补贴标准提高到30万元”的享受范围:由老政策的“博士毕业于业内公认全球排名前200名高校的在站博士后”,修改为新政策的“国(境)外优秀在站博士后”(指以USNEWS世界大学排名、泰晤士高等教育排名、QS世界大学排名任一榜单最新排名前200位的国(境)外世界知名大学的博士毕业生)。博士毕业于国内高校的博士后不再提高补贴标准。三是提升了博士后的生活服务保障。新政策中,增加了对参加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总决赛的我市企事业单位博士后人员,按政策享受职称评审相关待遇。根据“郑聚英才计划”主文件第十五条,明确了对博士(后)人才在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和服务等方面予以支持。

解读机关: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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