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加快推进文旅文创高质量发展实施细则(试行)》的解读
发布时间:2024-05-01 发布机构:郑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推进文旅文创高质量发展的目标任务,加强财政资金对我市文化旅游事业和产业高质量发展的保障推动作用,特制定本细则。

一、制定背景和过程

为落实《中共郑州市委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文化旅游强市的意见》(郑发〔2020〕17号)精神,推动郑州市文化旅游融合发展,2022年3月11日,郑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和郑州市财政局联合印发了《郑州市建设文化旅游强市支持文化旅游融合发展实施细则(试行)》(郑文广旅〔2022〕24号),该细则共4章24条。根据河南省最新出台的关于文旅文创高质量发展政策,为贯彻落实《中共郑州市委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文旅文创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郑发〔2023〕22号)要求,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财政局通过实地调研、召开座谈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等方式,结合杭州、成都、西安、青岛等先进城市的经验做法,对《郑州市建设文化旅游强市支持文化旅游融合发展实施细则(试行)》内容进行修订,修订后名称改为《郑州市加快推进文旅文创高质量发展实施细则(试行)》,2024年4月30日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财政局联合进行了印发。

二、制定依据

1.2020年9月,《中共郑州市委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文化旅游强市的意见》(郑发〔2020〕17号)。

2.2021年12月,《郑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郑州市文化旅游融合发展资金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郑财科文〔2021〕21号)。

3.2023年11月,《中共郑州市委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文旅文创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郑发〔2023〕22号)。

三、主要内容

《郑州市加快推进文旅文创高质量发展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共六章二十三条,主要包括资金来源、适用范围、扶持内容、补助标准、申报程序、监督检查、绩效管理、实施时间等方面内容。主要从8个大的方面进行扶持发展:创建国家级、省级文化旅游品牌;旅行社引客入郑;文化旅游新业态发展;演艺产业高质量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旅游产业招大引强;参加国家级、省级赛事活动;其他用于文化广电旅游高质量发展的事项。支持发展的具体内容如下:

(一)创建国家级、省级文化旅游品牌。主要是针对新成功创建国家级、省级旅游度假区、旅游休闲街区、文化产业示范基地、旅游标准化示范单位、文明旅游示范单位,新评定为5A、4A、3A级旅游景区,五星级、四星级旅游饭店,甲级、乙级、丙级旅游民宿的企业进行一次性资金奖励,调动企业创品牌提升服务的积极性。

(二)旅行社引客入郑。针对旅行社多日游接待量、一日游接待量、旅游包机、旅游专列、境外新兴客源市场等制定了奖励条件和标准,鼓励全市旅行社积极发挥桥梁作用,拓展客源市场、招徕更多市外(境外)游客来郑州旅游消费,促进我市文旅市场繁荣发展。

(三)文化旅游新业态发展。针对新成功创建国家级、省级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体育、康养、工业等旅游示范基地进行奖励,对数字文旅新项目和产品进行补助,鼓励市场主体提供更多文旅产品和消费场景,满足市民游客多样化、个性化的文旅消费需求。

(四)演艺产业高质量发展。主要对大型营业性演出活动、小剧场演出、投资新建剧场、音乐厅,建设演艺、体育、夜经济等于一体的综合性文旅项目、打造演艺新空间等制定了新的奖补政策,促进我市演艺产业高质量发展,进一步丰富市民游客文化生活、促进文旅消费升级。

同时,针对旅游产业招大引强制定了新的奖补政策,积极吸引大型旅游企业、旅游平台总部或区域总部落户郑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和参加国家级、省级赛事活动延续了原有的奖补标准和条件。

四、 申报程序

不同的奖补项目有不同的申报程序,按项目类别共有三种情景。

(一)由国家级、省级相关部门评定的并通过市文化广电旅游局申报的奖补项目的申报流程(适用于第五、七(1-2)、十一条)。

1.组织申报。项目单位按照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申报,提交申报材料,市文化广电旅游局进行审核。

2.党组审定。市文化广电旅游局根据上级部门评定结果文件材料,经局党组集体研究,确定奖补单位及奖补金额。

(二)由开发区、区县(市)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提交申请,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审核认定的奖补项目的申报流程(适用于第六、七(3)、八、九、十条)。

1.组织申报。

(1)提交申请。项目单位向所在开发区、区县(市)文化广电和旅游主管部门书面报送奖补申请报告,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项目初审。各开发区、区县(市)文化广电和旅游主管部门对项目进行初审后报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3)组织评审。由市文化广电旅游局组织专家或委托第三方对项目进行验收评审。

2.党组审定。市文化广电旅游局按照相关文件要求,经过对项目的评审验收等环节,结合专家论证和市级相关主管部门意见,经局党组集体研究,确定奖补单位及奖补金额。

3.情况公示。拟奖补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三)市本级由市文化广电旅游局直接认定的其他文化广电旅游高质量发展的项目申报流程。

1.提交申请。项目单位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向市文化广电旅游局提交申报材料,进行初审。

2.党组审定。经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党组集体研究,确定需支持的项目及项目金额。

五、监督检查和绩效管理

《实施细则》规定了监督检查和绩效管理办法,取消奖励申报资格的9种情景以及资金管理责任追究制度,明确资金使用单位或个人违反细则规定,提供虚假信息骗取资金的,收回资金,取消该单位3年内申报资金的资格。责任人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依照相关规定处理;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建立了绩效管理办法,市财政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组织开展绩效评价工作,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下一年度资金预算分配安排和年度预算调整的重要依据。

《实施细则》自2024年7月1日起实施,原有政策与本细则不一致的,按本细则执行。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