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财政政策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4-04-18 发布机构:郑州市财政局

现将《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财政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的具体内容解读如下:

  一、《通知》的出台背景

  中小企业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生力军,是扩大就业、改善民生、促进创新创业的重要力量。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中小企业,强调“要加强对中小企业创新支持,培育更多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竞争力的创新型企业”,并对“培育一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等作出明确要求。

  新形势下中小企业机遇与挑战并存,机遇多于挑战,也承担起更多新的使命,中小企业的韧性是我国经济韧性的重要基础,是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有力支撑。中小企业具有举足轻重、事关全局的重要作用。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激发中小企业创新活力和发展动力,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省财政厅编制了《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财政政策》,及时释放惠企政策红利,激励中小企业提质升级。

  二、《通知》的适用对象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中小微企业为政策适用对象,符合国家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

  三、《通知》的主要内容及重点举措

  省财政发布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10大类56条财政政策,涵盖支持企业转型升级、打造“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鼓励科技创新、推进减税降费、加强融资支持、支持创新创业、降低用工成本、支持招才引智、扩大市场需求、优化发展环境等关键领域,帮助中小企业纾难解困,支持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

  一是加大财政资金支持。聚焦制造业重点产业链,调整优化支出结构,统筹利用省级制造业、创新研发、金融业、外经贸等专项资金,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落实各项惠企利企政策,聚力支持中小企业实施技术改造、数字化转型发展,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场景应用。大力支持打造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对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在有效期内实际投资给予一定比例后补助,支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二是减轻中小企业负担。通过税费减免、创业补贴、职业培训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就业补贴、降低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等方式,着力降低企业经营成本。持续巩固省定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零收费成果,充分释放政策红利,助力企业轻装上阵。

  三是加强融资服务保障。持续推进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小微企业应急周转资金池、省级融资担保代偿补偿资金池、贷款保证保险、“稳外贸”财政金融支持政策等5个支持市场主体发展的方案实施,支持中小微企业融资。统筹使用省级融资担保代偿补偿资金池,用于“专精特新贷”风险补偿,引导和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充分发挥省中小企业发展基金作用,重点用于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通过新兴产业投资引导基金和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等政府投资基金,带动更多社会资本加大对中小企业投资力度,推动中小企业提质增效、发展壮大。

  四是激发企业发展活力。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支持创建创新平台、关键重大技术揭榜攻关、科研成果转化等。大力支持企业“招才引智”,落实各项人才补贴,创业补贴、降低用工成本,支持企业提升创新创业水平。鼓励各地发放零售、餐饮、文化旅游、住宿等消费券,省财政按各省辖市实际支出的30%给予补贴。

  五是优化营商环境。做好政府采购服务,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份额。支持外贸中小企业参加会展,开拓国际市场项目。会同有关部门抓好对民营企业、中小企业的款项支付工作,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继续深入推进“万人助万企”活动,多渠道听取企业意见建议,精准掌握企业需求,及时解决企业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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