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总体城市设计实施导则》(试行)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4-06-11 发布机构: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为贯彻落实郑州市委、市政府加强城市风貌特色塑造的指示精神,营造美好人居环境和宜人空间场所,推动总体城市设计确定的全域空间格局在各层级国土空间规划中实施传导,我局组织人员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郑州实际情况制定了《郑州市总体城市设计实施导则》(试行)。

一、出台背景和目标

近年来,中共中央国务院、自然资源部先后分别发文,明确了城市设计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提高国土空间品质中的重要作用。郑州市是全国首批按照国土空间规划体系要求开展总体城市设计的城市,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同步开展,核心内容纳入了总体规划成果。通过制定郑州市总体城市设计实施导则,营造富有郑州特色、优美和谐的城市风貌,促进“嵩山、黄河、金轴、绿洲、蓝链”全域空间格局在各层级国土空间规划中贯彻落实,提升我市城市设计精细化管理水平。

二、政策依据

《国土空间规划城市设计指南 》(TD/T1065-2021)、《河南省国土空间规划城市设计规程(试行)》、《郑州市总体城市设计》、《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郑州市城市设计管理办法》(郑政办〔2018〕5号)、《郑州市城市设计编制规定》(试行)等。

三、起草过程

文件起草过程中,征求了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各开发区和各区县(市)资源规划主管部门意见,根据反馈意见进行了修改和完善。按照规范性文件制定有关要求,在局网站公开征求社会意见;同时为进一步增强文件可操作性,我们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邀请了省内外专家和相关单位现场提出审查意见。最后,局法规处对文件进行了法制审核,出具了审核意见。

四、主要内容

文件共分8章程共33条,主要内容包括:全域空间格局的重要构成要素及管控内容、主城区重点片区的管控内容、地标区及眺望系统的位置及其管控要求、老城区特色风貌的保护要求、高品质街道空间的设计管控内容、滨水及铁路沿线地区的重要管控内容、城市与建筑风貌的管控内容。

五、适用范围

本导则适用于在郑州市辖区范围内各级各类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管理中区域环境意向的引导和营造,指导市域各层级城市设计的编制、建设工程方案的设计和审查审批。

六、解读机关

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