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推进人防工程互连互通的实施意见》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4-06-14 发布机构:郑州市国防动员办公室(郑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为了使人防工程及地下空间相互连通,增强城市防护韧性,提高城市防护能力,依据《人防法》、《河南省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使用办法》(省政府221号)及规划部门相关法律法规,我办与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合制定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人防工程互连互通的实施意见》(郑人防〔2024〕5号),现就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目前全市人防工程呈现“量大、点多、面少”的特点,缺乏有效连通。为了进一步提升人防综合防护能力,便于平时开发利用,需要将点状分布的人防工程连接成片,形成互连互通的防护工程体系。因该连通实施涉及规划土地等业务部门,我办与自然资源资源和规划局积极对接,共同制定该文件。

二、内容详细解读

根据人防工程连通的可行性及可实施性,确定连通的重点在“四区”,即:重要目标毗邻区、中心城区的商业繁华区、交通枢纽区以及人员聚集区。对需要互连互通的人防工程从现状人防工程和新建人防工程两个层面分别提出要求,对现状人防工程,鼓励权属单位在符合规划和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自行连通,公用人防工程或重要目标周边人防工程具备连通条件的,由人民防空办公室负责制定连通计划,分批纳入本级政府年度投资项目计划,逐步实施连通;对新建人防工程,分别在人防工程建设专项规划、国土空间单元控规、街坊控制性详细规划层面上,提出人防工程(或所处的地下空间)的连通要求,在人防工程立项、规划编制和审批过程中落实互连互通,在建设阶段对人防工程连通建设内容做进一步规范,全面做好监督管理。

三、实施的目的

通过指导人防工程连通,对地下空间互连互通进一步规范,提高城市防护能力和开发程度。

四、实施日期

自印发之日(6月12日)起实施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