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工业区块线管理细则(试行)》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4-07-26 发布机构: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为规范全市工业区块线管理,保障先进制造业发展空间,提高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根据郑州市工业区块线划定成果,我局组织人员依据相关政策法规,结合郑州实际情况研究制定了《郑州市工业区块线管理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

一、出台背景及目的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要坚持把发展经济的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加快建设制造强国。”2022年11月,自然资源部出台《关于完善工业用地供应政策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通知》(自然资发〔2022〕201号),要求在国土空间规划中划定工业用地控制线,明晰工业用地用途转换负面清单,稳定工业用地总量。为充分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国家相关政策要求,我局在工业区块线划定成果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本《细则》。旨在进一步稳定全市工业用地总量,规范工业区块线实施管理。

二、政策依据

《自然资源部关于完善工业用地供应政策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通知》(自然资发〔2022〕201号)、《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做深做细工业用地规划统筹划定工业用地红线的通知》(豫自然资办发〔2021〕33号)、《郑州市进一步加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郑政〔2023〕23号)等。

三、起草过程

文件起草过程中,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邀请了省内外专家提出审查意见。多次征求并落实了各开发区管委会、区县(市)政府,市工信局等相关单位,以及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意见,根据反馈意见进行了修改和完善。按照规范性文件制定有关要求,在局网站公开征求了社会公众意见。最后,局法规处对文件进行了法制审核。

四、主要内容

本《细则》共分为6章38条,主要明确工业区块线的概念内涵、职责分工、划定调整、规划管理和实施监督等方面的具体内容。

工业区块线概念:为保障工业用地总规模,支撑工业发展,在城镇开发边界内需要特殊保护、严格管理,以工业用地为主导的工业区块范围界线。

适用范围:为郑州市全域及纳入航空港区管理的尉氏四乡镇。

划定与调整:《细则》实行一级区块线、二级区块线分级管控要求,一级线是保障全市工业长远发展的工业用地管理底线,二级线可结合城市长远发展诉求优化调整。一级线的调整要遵循“基本规模不减少、产业布局更合理”的原则,如需调整要做好总量占补平衡的统筹安排,并经市政府批准;二级线因市级以上重点项目需要,经各区县(市)政府批准可进行规模优化。

规划与用地管理: 一级线内规划工业用地应予以严格保护,原则上不得建设商品住宅和大型商业服务业设施;二级线内的现状工业用地如需开展以工业为主导功能的城市更新,纳入一级线进行管理。鼓励在区块线内非工业用地上安排研发创新、科技孵化、职业教育、软件信息、检验检测认证等与制造业紧密相关的生产性服务业用地,推动区块线从单一生产功能向综合功能转变。同时,《细则》聚焦存量空间资源提质增效,鼓励提升已供应工业用地的使用效益,加大区块线内低效闲置工业用地的盘活力度。

实施与监督:《细则》提出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优先保障区块线内的项目需求,连片储备工业用地、新建工业项目原则上在区块线内选址等多种途径保障工业用地供应水平。

五、解读机关和解读人

解读机关: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解 读 人:肖卉

联系电话:67182863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