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全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资格认定、房屋配售及封闭管理等工作,我局发布了《郑州市市区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准入、配售及封闭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规划建设保障性住房的指导意见》(国发〔2023〕14号)、《郑州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试行)》(郑政〔2024〕10号)等文件精神,加快解决工薪收入群体住房困难,规范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准入、配售及封闭管理的管理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市住房保障局起草了《细则》。
二、起草情况
起草过程中,按照《郑州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试行)》(郑政〔2024〕10号)相关规定,重点从规范资格准入、配售管理及封闭管理方面着手,为实现申请“掌上办”和“零次跑”的工作目标,细化了依托“郑州市保障性住房信息管理系统”进行信息数据比对审核标准,规范资格认定、配售和回购程序流程,并对售后封闭管理工作进行了明确。
三、主要内容
《细则》是规范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资格认定、房屋配售及封闭管理等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共分为五个部分,包括职责分工、资格准入、配售管理、封闭管理和其他规定五个部分。
(一)职责分工。主要明确了市、区住房保障部门和运营公司负责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工作中的职责分工。
(二)资格准入。主要明确了准入资格的认定方法为通过线上对申请对象的信息进行比对认定;认定程序按照个人申请→系统比对→确认结果的程序进行;认定内容包括本市市区户籍、养老保险、申请家庭、年龄、住房、博士学历、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和三子女(含)以上家庭等内容;需要提交的涉及优先情形的申请材料等内容。
(三)配售管理。主要明确了房屋配售的配售原则以家庭为单位,一个家庭只能购买一套。符合优先条件的家庭优先摇号保障;配售程序按照“一项目一登记一供应”的方式进行等内容。
(四)封闭管理。主要明确了办理回购房屋的时限、交付使用年限、回购价格和缴纳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规定;回购房屋的三个条件;回购房屋的五项流程;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可以继承等转移情形和限制情形等内容。
(五)其他规定。主要明确了对申请人申请时及购买后发现采取的隐瞒欺骗、不实承诺等行为,记入保障性住房信用管理档案等内容。
四、解读机关和解读人
解读机关: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
解读人:刘大为
联系电话:0371-67883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