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入抓好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制度落实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4-08-26 发布机构: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来源: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进一步推动中共郑州市委办公厅、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做好工程建设领域欠薪突出问题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郑办〔2023〕27号)贯彻落实,明确人社、城建、交通、水利等部门职责,结合我市根治欠薪工作实际,市治欠办牵头起草了《关于深入抓好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制度落实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现将有关起草情况说明如下:

一、起草背景

近年来,我市农民工欠薪问题依然高发频发,尤其是工程建设领域,欠薪人数多、金额大,且成因复杂、矛盾纠纷多,导致欠薪的一些根源性问题仍未解决,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各项制度还未完全落实到位,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不明晰、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等问题依然突出。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们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紧盯形势变化,注重精准施策,积极修订和完善政策,起草了《通知》。起草过程中,多次征求相关局委意见,并面对面进行交流讨论,对《通知》进行修订完善,最终达成一致。

二、目标任务

重点围绕贯彻落实工程建设领域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各项制度,综合运用行政、经济、法律手段,建立健全源头预防、动态监管、失信惩戒相结合的制度保障体系,确保全市工程建设项目“一金三制”等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实现全覆盖,努力实现我市农民工工资基本无拖欠。

三、《通知》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共6条,就落实工程款支付担保制度、工资与工程款分账管理制度、工资保证金制度、工资专用账户制度、总承包单位代发工资制度及实名管理制度有关工作进行了明确,进一步明确了建设单位、总包单位以及分包单位应承担的责任以及各行业主管部门应承担的监管责任。

工程款支付担保是指由保证人向施工单位提供的,保证建设单位履行建设工程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的担保。

工资与工程款分账管理是指建设单位将人工费用从工程款中剥离,按月将人工费用足额拨付至总承包单位在银行设立的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

工资保证金是指是指施工总承包单位(包括直接承包建设单位发包工程的专业承包企业)在银行设立账户并按照工程施工合同额的一定比例存储,专项用于支付为所承包工程提供劳动的农民工被拖欠工资的专项资金。

工资专用账户是指施工总承包单位在银行开立的,专项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的专用存款账户。

总承包单位代发工资是指工程建设领域分包单位农民工工资委托施工总承包单位进行代发制度。

实名制管理是指工程建设领域建筑施工企业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对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的施工现场人员建立基本信息档案、实行实名制管理的制度。实名制管理对象包括建筑项目负责人、现场管理人员和作业工人。

四、适用范围

适用部门:市、县两级人社,发改,建设、交通,水利,城管,国资,自然资源规划及住房保障部门

适用对象:我市范围内各类工程建设项目以及项目有关建设单位、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劳务分包等

解读机关: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解读人:刘本君     

联系方式:0371-67887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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