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4-10-09 发布机构:郑州市医疗保障局

为贯彻落实《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24〕19号)、《河南省医疗保障局 河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关于做好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豫医保办〔2024〕64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郑州市保局会同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和航空港区税务局印发了《关于做好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现对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2024年郑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与财政补助标准分别是多少?

2024年我市居民(含居住证持有人)基本医保个人年度缴费标准较上年提高20元,每人每年400元。财政补助在国家、省财政补助标准上提高110元为每人每年780元。

二、哪些群体可以享受个人参保财政资助政策,具体资助标准是多少?

为扎实做好过渡期后半程巩固医保脱贫攻坚成果工作,我市严格落实困难群众个人参保资助政策。其中,对特困人员给予全额资助,对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给予95%的资助380元),对农业农村部门认定的脱贫享受政策户、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中的家庭成员按照省定要求参照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给予95%的资助380元),对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低保边缘人口和困境儿童给予80%的资助320元。县级以上政府规定的其他人群的个人参保资助费用,由行业主管部门根据相关文件规定研究解决。

同时,为鼓励驻郑大中专院校全日制在校学生积极参加我市居民医保,郑州市医保局等5部门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2024年驻郑大中专院校全日制在校学生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郑医保202444文件,明确驻郑大中专院校全日制在校学生2024年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390元,差额部分(10元)由市财政给予补助。为积极支持生育保障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新生儿2024年参保政策按照《郑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试行)》(郑政办〔2016〕78号)有关规定执行,出生当年个人不缴费,个人缴费部分由市、县级财政补助资金按照规定比例分担。

三、2024年参保缴费后居民医保在待遇方面有哪些新变化?

一是巩固居民医保住院政策范围内全市平均报销水平,确保其稳定在70%左右。进一步加强居民医保生育医疗费用保障,将参保居民在门诊发生的符合规定的产前检查相关医疗费用纳入门诊保障,通过门诊统筹报销50%以上三是进一步扩大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使用范围,共济范围为《民法典》中规定的近亲属,具体是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不仅可为近亲属缴纳居民医保费,也可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近亲属,支付在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应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并逐步实现直接支付与结算。

四、什么时间缴纳居民医保费?缴费后怎样享受医保待遇?

2024年10月至12月份为缴纳我市2025年度居民医保费的集中缴费期。在集中缴费期缴费的,享受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的居民医保待遇;除新生儿等特殊群体外,在非集中缴费期缴费有3个月的待遇等待期,待遇等待期结束后开始享受2025年的居民医保待遇,且医保不追溯报销待遇等待期发生的医疗费用。

有关医保发2024〕19豫医保办〔2024〕64号的其他内容,按国家、省有关规定一并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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