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建设工程消防技术专家库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4-11-25 发布机构:郑州市城乡建设局

一、出台背景

为做好郑州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特殊消防设计专家评审、专家咨询论证、消防验收现场评定、消防隐患排查、火灾事故调查等工作,规范郑州市消防技术专家库(以 下简称:专家库)的管理,保证专家参与相关业务工作的科学性、公平性、公正性,充分发挥专家在建设工程消防工作中的技术支撑作用,市城建局重新修订了《郑州市建设工程消防技术专家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管理办法” )。

二、制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建部令第 58 号)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细则》等法律法规。

三、主要内容

《办法》共计五章十八条。 分为总则、专家库建设、专家的职责与权利、专家库管理和附则。

第一章,总则。 明确专家库的建设依据、目的、原则及办法适用范围。

第二章,专家库建设。明确专家入库基本条件、征集方式和入库方法。

第三章,专家的职责与权利。明确专家职责、专家权利和应遵守的基本要求,要求专家库专家应按时参加应邀的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特殊消防设计专家评审、专家咨询论证、现场评定等工作,解答涉及消防的有关问题,提供明确清晰 的专家意见。 已接受邀请的专家不得无故缺席,也不得委托他人代为参加。工作中应严守工作纪律,不得索取、接受有碍于公正、公平的宴请、礼品或礼金,不得利用专家身份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得向外界泄露项目的具体信息等。

第四章,专家库管理。规定专家库定期更新和动态调整 制度、选取专家的基本原则、专家的评价考核以及专家出库条件和程序等。市城建局每年组织一次专家信息集中更新或按需增补,每三年重新认定,经考核择优入库。

第五章,附则。明确《管理办法》 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有效期 5 年,2021 年 3 月 26 日公布的《郑州市建设工程消防技术专家库管理规定(试行)》(郑建文〔2021〕55 号)同时废止。

四、解读机关和解读人

解读机关:郑州市城乡建设局

解读人:王洪义

联系电话:0371-67178198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