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郑州市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5-03-11 发布机构:郑州市农业农村局

一、政策背景

为切实做好2025年全市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工作,有效防控动物疫病,保障畜牧业发展和公共卫生安全,结合我市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工作实际,我局研究制定了《2025年郑州市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

二、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2.《2025年河南省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豫农文〔2025〕37号)。

三、主要内容

一是强调“真苗、真打、真有效”。真苗: 使用合规、高质量的疫苗,并加强疫苗全程质量监管与冷链管理。真打: 确保免疫操作规范、到位,做到对应免畜禽全覆盖。真有效: 建立免疫效果评价制度,通过抗体监测确保免疫后真正产生保护力。确保群体免疫密度常年保持90%以上,应免畜禽免疫密度必须达到100%,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和小反刍兽疫的免疫抗体合格率常年保持在70%以上。

二是构筑有效免疫屏障,保障畜牧业安全与公共卫生。通过对重点动物疫病实施强制免疫,确保易感动物建立有效的免疫保护屏障,有效控制重大动物疫病的发生和传播,保障本市畜牧业生产安全、动物产品质量安全以及公共卫生安全。

三是明确病种、动物与区域。对鸡、鸭、鹅、鹌鹑等人工饲养的禽类进行 H5亚型和 H7亚型免疫,对猪、牛、羊、骆驼、鹿进行 O型和 A型免疫。对羊进行小反刍兽疫免疫进行免疫。 对全市种畜或开展非免疫净化场(无疫小区)建设的地区(场群)以外的牛羊实行普免。

四是清晰界定各方义务。饲养动物的单位和个人是强制免疫主体,承担强制免疫主体责任,履行强制免疫义务,并建立免疫档案。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辖区内动物防疫工作负总责,组织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强制免疫工作任务。经费方面,各区县(市)要根据疫苗招标价格和动物防疫工作实际需要,结合上级财政补助资金,据实安排本级财政补助资金。需加强疫苗质量监管,打击制售假劣疫苗行为,同时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提升养殖场户自主免疫意识。

五是推进“先打后补”与规范管理。推行“先打后补”: 这是《计划》的一项重要举措。规模养殖场及有条件的地方可自行采购国家批准的疫苗、自主实施程序化免疫,事后根据免疫效果核查结果申请财政补助。政府采购疫苗不再供应参与“先打后补”的场户。规范疫苗管理: 强调疫苗的专人、专账、信息化管理,确保冷链不断链,严禁倒卖政府招标疫苗。强化技术培训: 将对各级防疫人员、养殖场户进行全面培训,确保免疫操作科学、规范,并做好人员防护。完善记录报告: 养殖场户必须详细记录免疫信息,各级单位需按时报告免疫进展(月报/周报/日报)。评估免疫效果: 市、县两级疫控机构将定期进行抽检监测,对抗体不合格的群体及时指导补免并跟踪监测,确保免疫质量。

四、 监督管理与经费保障

一是将加强对疫苗生产企业、“先打后补”场户的监管,将强制免疫落实情况与产地检疫等政策挂钩。对因免疫不到位引发疫情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追究责任。

二是强制免疫所需经费(包括疫苗采购、监测评价、防疫服务、“先打后补”补助等)由上级财政补助资金和区县(市)本级财政资金共同保障,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解读机关及解读人

解读机关:郑州市农业农村局

解 读 人:邹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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