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2025年设施渔业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5-04-14 发布机构:郑州市农业农村局

一、政策背景

依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加快现代设施农业发展实施方案(2024 - 2030)的通知》(郑政办〔2024〕12号)要求,为了支持我市设施渔业发展,在实地调研、调查摸底、第三方绩效评价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郑州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拟组织实施2025年郑州市设施渔业补贴项目。

二、政策问答

(一)哪些主体可以申报郑州市2025年设施渔业补贴项目?

郑州市区域范围内从事农业、渔业生产的农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他农业经营主体均可以申报。

(二)2025年设施渔业项目主要扶持哪些内容?

2025年设施渔业项目主要扶持工厂化设施渔业养殖场,主要支持建设养殖车间、标准养殖池、循环水系统及其他配套设施设备。

(三)申报2025年设施渔业建设项目有什么要求?

要求项目主体具备一定的生产经验和技术水平,经营状况良好,在项目申报前取得合法有效的用地手续,自申报之日起土地流转剩余年限不低于5年,养殖场建成后养殖尾水循环利用或符合水产养殖尾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 2575-2024),具体见《实施方案》附件1。

(四)2025年设施渔业项目的补贴标准是什么?

市级补贴资金依据“先建后补”的原则,按照每立方米水体不高于4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单个经营主体补贴不高于200万元。补贴资金不高于符合建设内容投资金额的30%。

(五)项目的审核推荐程序是什么?

1.申报。项目主体向所在区县(市)农业农村部门提交资料,区县(市)农业农村部门对项目申报主体的申报条件及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完整性进行审查。

2.公示。评审确定推荐项目并在县级政府或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官网公示不少于5日。

3.报备。公示无异议后,由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财政部门联合行文上报市农业农村局和市财政局报备。

4.资金下达。综合各地历年项目资金兑付、项目申报情况、2025年度市本级财政资金预算安排等因素,按照“大专项+任务清单”的模式将年度建设任务和市级资金下达相关区县(市)。

(六)项目建设完成后如何验收和获得补贴资金?

1.提出申请。项目建设完成后,项目单位向所在区县(市)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提出验收申请。

2.验收报备。区县(市)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对项目进行验收,出具验收报告,并将验收结果报市级农业农村部门报备。

3.拨付资金。按照“先建后补”的要求,项目验收完成后,区县(市)农业农村部门、财政部门按规定要求拨付资金。

三、解读机关及解读人

解读机关:郑州市农业农村局

解 读 人:王丽培

联系电话:0371-67177596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