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住建部及省住建厅安排部署,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河南省自然资源厅 河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印发郑州市建设项目联合验收“一件事”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建办〔2025〕204号)文件要求,深入推进郑州市工程建设项目联合验收“一件事”高效办理,结合建设行业发展实际,郑州市城乡建设局牵头相关部门研究起草了《郑州市工程建设项目联合验收“一件事”工作实施方案》。
一、修订依据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高效办成一件事”2025年度第一批重点事项清单》的通知》(国办函〔2025〕3号)
2.《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推进落实建设项目开工“一件事”的通知》(建办厅〔2025〕36号)
3.《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河南省自然资源厅 河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印发郑州市工程建设项目联合验收“一件事”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建办〔2025〕204号)
二、适用范围
在郑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依法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建筑和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三、主要内容
《郑州市工程建设项目联合验收“一件事”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共计包括5章,分别是工作目标、基本原则、工作内容、职责任务、工作要求。
本次修订是根据国务院、住建部及省住建厅安排部署,贯彻落实《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河南省自然资源厅 河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印发郑州市建设项目联合验收“一件事”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建办〔2025〕204号)文件要求,进一步优化郑州市工程建设项目联合验收“一件事”业务流程,统一验收标准,统一出具验收意见等,将规划核实和土地核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消防验收备案)、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建设工程档案验收5个事项集成为“一件事”,实行一次告知、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本指南、一窗(端)受理、一网办理、限时办结,不断提高政务服务效能和优化营商环境,切实提升企业群众办事满意度获得感。
四、主要变化
与以往我市建设工程联合验收政策的主要变化:供水、供电、燃气、热力专项验收不再作为联合验收勾选项,供水、供电、燃气、热力、排水、通信、广播电视等市政公用服务设施满足接入条件作为发起联合验收的前置条件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