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进一步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措施》 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6-02-05 发布机构:郑州市科学技术局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河南时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培育壮大新质生产力,郑州市科学技术局牵头制定了《郑州市进一步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政策措施》)。现对《若干政策措施》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科技创新是引领发展的核心动力。郑州作为国家中心城市,处于“十五五”开局的关键时期,亟须以科技创新驱动产业升级。制定本政策主要基于以下考虑:一是落实国家及省级战略、贯彻市委“1+7+7+7”部署,充分发挥郑州区域创新引领作用;二是应对区域竞争压力,通过政策支持引导破解主导产业关键技术瓶颈,巩固发展优势;三是培育新质生产力与现代化产业体系,打通科技成果转化堵点、推动“五链”融合;四是筑牢创新高地根基,依托现有科技创新资源完善生态,强化要素保障与科技投资。

二、起草过程

起草过程中,市科技局首先深度研究《河南省支持企业科技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确保与之政策衔接性;其次结合产业实际,深入调研我市产业布局与发展现状,聚焦企业实际困难与需求,明确政策靶向。同时,学习先进城市科技工作经验,优化政策设计。在拟定初稿后,采取多种形式,多次征求创新主体、市直部门、开发区、区县(市)建议,广泛听取社会各方意见,最终形成《若干政策措施》。​

三、主要内容

《若干政策措施》共8个章节,24条举措。

第一章培育壮大创新主体,通过认定奖补、遴选培育和组建创新联合体引领,在纵向上做高,构建“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瞪羚企业和创新龙头企业”的梯次培育体系,提升企业的创新能级和质量;在横向上做大,推动高新技术企业“规模化”,鼓励其成长为规上企业,对首次入库企业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

第二章引导加大研发投入,通过给予最高500万元的梯次奖补,引导高校、科研院所等机构加大研发投入,以夯实人才与技术储备;通过研发项目认定(列为市级科技计划、支持申请研发贷款),鼓励企业自主投入并主导产学研合作,将研发活动内化为企业行为,提升市场导向的创新能力。

第三章支持创新平台建设,对获批建设的全国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国家创新平台,按层级、角色(牵头或共建),给予最高200万元的奖补,以激励创建高水平创新平台;对新认定的国家级大学科技园、部级科技型企业孵化器运营主体单位给予奖补,对运行评价优秀的载体给予奖补,形成“创建+成效”的双重激励机制,以完善科技企业孵化载体激励。

第四章加强关键技术研发和应用,开展“揭榜挂帅”(重大攻关+企业出题)项目、重点研发项目、国际科技合作项目,给予最高50万—500万元不等的支持,支持优势产业的难题破解与新兴产业的前沿探索;开放战略性场景,给予最高500万元支持,驱动人工智能等技术在实际环境中验证改良。合力支持关键技术突破与成熟,为后续的成果转化与产业化提供直接可用的解决方案。

第五章完善成果转移转化机制,通过支持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布局开放共享概念验证中心、鼓励申报科学技术奖、促进大型科学仪器共享利用和加强培育引进技术经理人,形成成果转化顺畅通路。

第六章推动科技人才创新,对备案的高层次创新创业团队,依据其资质、项目创新价值等给予不同梯度资助;设立“人才+项目”模式支持青年人才创新创业,给予资金支持;鼓励引进外籍高层次人才,按项目分类给予相应资金支持,以优化我市人才结构;吸纳更多企业专家进入科技专家库,促进科技项目更贴近产业实际与市场需求。

第七章优化科技创新生态,设立天使投资基金,推动“郑科贷”与“郑好融”融合发展,切实减轻科技企业资金压力;探索科技体制机制改革,组建郑州产业技术创新研究院,探索“拨投结合、先投后股”等新型支持模式;集聚一流大学、科研机构郑州研究院创新资源,优化经费支持模式;对接长三角产业体系,推动跨区域协同创新;打造“郑创汇”品牌双创活动,形成“以赛引企”的良性循环。

第八章保障措施,打造集组织领导、资金保障、服务指导、容错机制于一体的综合保障体系,对郑州市科技发展形成全方位支持。

四、解读机关及解读人

解读机关:郑州市科学技术局

解读人:吕忠洲

联系电话:67180458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