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稳定房地产市场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6-04-10 发布机构: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

一、起草背景

为落实好近期中央、省有关会议精神,着力稳定房地产市场,因城施策控增量、去库存、优供给,结合河南省《关于支持住房消费的若干措施》相关部署要求,组织市住房保障局、市委金融办、市教育局、人行河南省分行营业管理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等相关部门,对全市房地产市场运行情况进行全面会商研判,研究提出了一系列扩内需、促消费的针对性举措,起草了《关于进一步稳定房地产市场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二、《通知》适用范围

本《通知》适用于我市各开发区、区县(市)。

三、《通知》主要内容

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借鉴外地市有关经验和做法的基础上,结合郑州市场实际,提出了进一步支持住房消费、更好满足新市民、青年人和多孩家庭的合理住房需求、稳定郑州市房地产市场的8项政策措施,并由各责任单位具体落地实施。

(一)在信贷支持方面,提出支持青年群体安居置业、落实商业用房贷款首付比例、明确购房套数认定标准等3项措施,通过鼓励金融机构推出特色金融产品支持青年群体安居置业、落实商业用房购房贷款30%最低首付款比例政策和明确首套房认定标准等举措,切实降低居民特别是青年人住房消费负担,满足刚性和改善性合理住房需求,提振市场信心。

(二)在公积金优化方面,积极响应郑州生育友好型城市建设需求,提出提高多子女家庭再次购买商品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家庭无公积金贷款余额可按首次贷款政策申请公积金贷款等2项措施,来进一步释放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住房消费。

(三)在住房保障体系建设方面,提出通过收购、新建、转化等多种渠道,增加保障性住房供给,2026年分配保障性租赁住房(人才公寓)1万套(间),推动库存去化的同时也为青年人才提供多元化的住房解决路径,发挥住房在引才、留才方面的保障作用。

(四)在配套公共服务完善方面,已购买商品住房并实际入住的家庭可凭网签备案合同享受适龄子女划片入学等基本公共服务,将房地产需求端纾困与民生保障相结合,优化义务教育等核心公共服务节点,降低购房居民担心、保障购房者合法权益的同时进一步促进住房消费。

(五)优化房地产市场环境方面,提出加强二手房市场信息公开,推行二手房“一房一码”制度,从源头解决因信息不对称导致的虚假房源、低价引流等乱象,进一步规范二手房交易居间服务,净化市场环境,推动二手房市场良性循环。

四、解读机关

解读机关: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

解读处室:房地产业发展处

联系电话:0371-67889010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