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进一步支持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6-07-22 发布机构:郑州市交通运输局

《河南省进一步支持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为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等9部门《关于加快推进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交运发〔2023〕179号)、《农村客货邮运营服务指南(试行)》(交办运函〔2024〕1574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设高质量邮政快递物流体系助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豫政办〔2024〕47号)和《加快推进汽车客运站转型发展的实施意见》(豫交文〔2024〕39号)部署要求,河南省交通运输厅会同河南省财政厅等5部门联合印发了《河南省进一步支持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为便于各地更好地理解《方案》,抓好贯彻落实,现就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2023年12月交通运输部等九部委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2024年8月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建设高质量邮政快递物流体系助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要求出台具体的支持政策,推动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加快推进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重要抓手,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统筹解决农村地区群众出行、货运物流、快递服务“最后一公里”的有效路径。

2023年工作启动以来,各地积极推进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工作,探索形成了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的新思路、新举措、新方法。截至2024年底,全省客运、货运、邮政快递共用站点2563个,客车带货线路293条、1.1万公里,共配车辆300余辆,客车代运邮快件量日均13万余件,既增加了客运企业的收入,又降低了邮政快递企业成本,运输时效性也得到了加强,进一步推动了农村物流的降本提质增效。但与此同时,农村客货邮融合覆盖广度深度还不足、客货邮适配车型推广力度还不够、站点功能融合水平还不高,亟需出台政策性文件,进一步明确推进农村客货邮融合的发展思路和实施路径。为此,我厅在深入开展调研、实地走访、座谈研讨等工作基础上,会同有关部门起草了《方案》,并广泛征求意见、多次修改完善,于2025年4月印发实施。

二、主要内容

《方案》共分七部分。一是总体要求,提出了客货邮融合发展工作的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二是重点任务,明确了确定融合发展模式、加快基础设施融合、加快运力资源融合、加快信息数据融合、加快运营服务融合等5个方面融合任务。三、四是支持范围和组织实施,主要明确了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报送市级审核后,省厅开展竞争性评审,确定支持的项目。项目建设原则上不超过2年等。五、六、七是补助政策、绩效管理等,确定了项目补助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及各类别补助标准。同时提出了资金拨付方式、分档绩效评价和结果应用。

三、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关于落实落细客货邮融合工作。客货邮融合发展工作涉及市场主体多,需要多部门共同发力、合力推动。为抓好抓实该项工作,一是在重点任务安排上突出了5个融合,即融合模式、基础设施、运力资源、信息数据、运营服务。二是在程序申报上重点强调了发挥政府引导作用,明确了申报主体是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由其协同多部门,统筹推动任务完成。三是在内容细化上精心设计了22,即客货邮融合发展任务清单、建设内容清单、客货邮站点布局图、线路规划图。其中任务清单重点是要对照重点任务,充分利用县域既有资源,逐条编制任务;建设内容清单重点是明确所有建设项目的依托场所、用地规模、四至坐标等;同时,要求县域客运站场要纳入建设内容清单,与客货邮融合统一谋划。

(二)关于资金绩效管理。采取两种方法:一是分期拨付。考虑到加快项目开工建设并监测后期运营效果,资金按照30%30%40%的比例分三批下达,首次拨付为通过竞争性评审确定纳入支持范围时,后两次根据项目建设及运营绩效评价结果拨付。二是加强评价和结果应用。省厅联合有关部门进行绩效评价,评价结果分为优、良、中、差四个档次。其中,优档数量不超过45%。优的,全额安排补助资金;良的,按照80%安排补助资金;中的,暂缓安排补助资金,给予6个月整改期,通过的,按照80%安排补助资金;差的,不安排补助资金并视情收回原补助资金。

(三)关于进度安排。按照“到2026年县级寄递公共配送中心达到50个,乡镇公共配送服务站达到200个以上,‘一站式’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达到5000个以上”的省定目标,以及不超过2年的项目建设期,因此要至少抓建50个项目。2025年拟分2批次组织申报,每批次市级推荐名额不超过2个;后两年集中精力抓建,加快完成省定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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