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应急预案》编制背景
为进一步加强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防控工作,提高灾害应急能力和水平,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的通知》(郑政〔2021〕5号),结合我市实际,在原《郑州市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的基础上进行修订和完善。
二、《应急预案》修编目的
建立健全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应急体系,提高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防控应急能力,控制重大林业有害生物传播和扩散蔓延,最大限度减少灾害损失,保护森林资源、生态安全。
三、《应急预案》主要内容
《应急预案》分为八个部分:
1.总则
本预案适用于郑州市全市范围内发生的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的预防、应急准备和应急处置等工作。
2.应急机构体系及职责
明确成立郑州市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防控指挥部以及指挥部办公室、指挥部成员单位、开发区、区、县(市)应急指挥机构、专家组工作职责。
3.预防控制
建立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预防体系,对预防区划分、监测管理、检疫监管、联防联控和绿色防治进行了规范。
4.监测预警
明确监测机构责任和预警信息发布的形式。
5.应急响应
将灾情应急响应分为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Ⅳ级(一般)4个等级。对响应条件、响应措施、响应终止以及信息发布等作出具体规定,使预案具有可操作性、针对性和有效性。
6.后期处置
明确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处置结束后,要组织开展调查评估,总结经验教训,做好善后处理工作,同时提出奖惩和责任追究。
7.保障措施
强化了应急保障能力建设。从队伍、物资、经费、技术、宣传培训等方面强化保障措施。
8.附则
对《应急预案》中出现专业术语,预案演练、管理、解释和实施时间等内容进行说明。
四、解读机关和解读人
解读机关:郑州市林业局
解读人:蒋新建
联系电话:0371-671827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