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解读:满100减30!郑州将发放2000万春节消费券
发布时间:2024-01-26 发布机构:郑州市商务局 来源:郑州发布

2000万郑州市“辞旧迎新”春节惠民通用消费券将助力在郑消费者欢欢喜喜过龘年!记者今天从郑州市商务局获悉,1月29日、2月8日上午10时,该消费券将分二期发放,消费者每期均可参与抢券。

领取渠道

本次共发放春节惠民通用消费券2000万元,通过支付宝发放惠民通用消费券1000万元,通过云闪付发放惠民通用消费券1000万元,其中1月29日通过支付宝、云闪付平台发放惠民通用消费券1200万元,每个平台600万元,2月8日通过支付宝、云闪付平台各发放惠民通用消费券400万元,并叠加第一期未核销金额。

发放形式

据了解,消费券以电子消费券形式发放,消费券面值均为30元,在消费满100元时使用,活动期间,每人每期在每个平台限领1张。郑州市域内人员(包括外地来郑人员)均可通过“支付宝APP”、“云闪付APP”、“郑好办APP”活动页面参与领取,先到先得,领完为止。

使用规则

本次消费券核销范围包括郑州市内大型商场、超市、特色街区、小微零售、餐饮、休闲娱乐等线下实体商家使用。支付宝消费券可通过扫商家付款码,或出示“支付宝APP”生成的动态“付款码”,被收银员扫码完成支付和消费券核销。

云闪付消费券仅允许以“被扫支付”方式核销使用,消费者到参与活动的商家消费付款时,需出示“云闪付APP”生成的动态“付款码”,被收银员扫码完成支付和消费券核销。商家须支持“支付宝”或“云闪付”付款方式。

值得注意的是,

第一期春节惠民通用消费券使用期限为1月29日10:00至2月6日24:00;

第二期春节惠民通用消费券使用期限为2月8日10:00—2月25日24:00。

此外,消费券可与商家提供的优惠券叠加使用。消费者在活动商家使用消费券时,符合满减标准的自动核销;过期未使用的,将自动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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