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16050255/2022-00013
  • 郑州市市场发展中心
  • 疫情防控
  • 2022-03-25
  • 2022-03-25
郑州市市场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建立全市农贸市场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 奖惩措施的通告

近期国内疫情呈现多点散发、频发态势,疫情防控形势愈加严峻复杂,我市外防输入风险和压力持续增大。为进一步做好我市农贸市场疫情防控工作,坚决防范输入风险,全力保障市场安全和市民健康,经市市场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特制定郑州市农贸市场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奖惩措施如下:

一、强化责任担当。各市场对疫情防控工作负有主体责任,履行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职责;各区县(市)落实好属地管理责任;辖区市场管理部门履行好行业管理责任;市市场发展中心履行好行业监管责任。

二、加大督查力度。市场疫情防控指挥部将联合纪检监察等相关部门,采取明查暗访、不间断抽查等方式,加强对各市场监督服务岗设置、巡查服务员配备以及扫码、测温、戴口罩、一米线等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督查力度。

严格实施奖惩对国务院及省市疫情防控规定、郑州市场疫情防控“4+2”工作措施落实不到位,发现问题整改不及时,督查出现较大漏洞,存在较大防控风险的隐患市场,将纳入年度诚信市场建设“红黑榜”发布黑榜名单,取消规范化管理星级市场评定资格,同时不得纳入各类奖补范围。

四、严肃责任追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以及与疫情防控有关的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对违反市场疫情防控措的市场依法依规予以处罚或关停整改,并在媒体公开曝光;对相关管理人员实行责任追究,涉嫌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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