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MB1821951/2022-00036
  • 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热点回应
  • 2022-04-27
  • 2022-04-27
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郑州市消费者协会“五一”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五一”假期即将来临,目前郑州正处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为了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广大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和郑州市消费者协会提醒广大消费者在食品消费中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食品采购

应选择到证照齐全、管理规范的商场、超市和农贸市场等场所,在购买进口非冷链食品时要查看经营者资质及“三证”,尽量避免自行网购、代购、海淘进口非冷链食品;注意选购新鲜食物,不要购买不新鲜的蔬菜、水果、水产品以及未经检疫的肉类制品和死因不明的禽、畜;购买的进口水果等进口非冷链食品应采用独立密闭袋封口存放、储存,并与其他物品相对隔开。

目前,郑州市场各种生活物资供应充足,但在整体疫情防控期间,要提高自我防护能力,倡议家庭在日常生活中理性应对,适当储备一定的食品和生活必备物资,满足日常生活和突发情况的需要。

二、外出就餐

尽量减少“五一”期间与家人、亲戚或朋友的聚餐,若选择外出就餐,一定要选择持有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环境卫生整洁的正规餐饮服务单位就餐,不去卫生状况差、无证经营的餐饮单位就餐;外出就餐时应注意分辨食品是否变质、是否有异味,尽量少吃或不吃生食水产品、海产品;在就餐服务时,事先查看菜谱、价格和收费标准,留意是否明码标价,并留意菜单是否存在“时令价”等模糊标价;在公共餐饮场所就餐时,使用公筷公勺,践行“光盘行动”。

三、家庭就餐

购买的食品原料要按照食品包装标签或根据食品特点妥善保存,食用、加工前要仔细检查食品安全质量;要正确烹调,确保烧熟煮透,四季豆、扁豆等豆荚类食品要先过沸水再煸炒,肉、禽、蛋和海鲜等大块食品以及豆浆要确保烧熟煮透;生熟食品存放冰箱时,尽量用保鲜膜将熟食品包装,存放时做到上熟下生;剩菜要及时放入冰箱冷藏,再次食用时重新热透,剩余蔬菜建议不要隔夜使用,发现感官性状异常应立即停止进食。

四、网络订餐

消费者使用手机点外卖时,应选择具有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并有实体店面的正规商家;选择近距离的餐饮商家订购,尽量缩短食物运送时间;收到食品后要检查食品包装及食材质量,及时加工或食用,勿长时间存放,尽量选择“无接触配送”服务方式,取餐时佩戴口罩,取餐后,检查食物外包装及封签是否完好无损,用餐前洗手消毒。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