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3103/2023-00021
  • 郑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电动汽车,充电桩收费行为提醒
  • 2023-07-26
  • 2023-07-26
我市发布电动汽车充电桩收费行为提醒告诫函 不明码标价将被处罚

7月24日,市市场监管局发布关于电动汽车充电桩收费行为的提醒告诫函。告诫函明确,将对不明码标价、违规收取未标明费用等价格违法行为予以处罚,典型案例将公开曝光并纳入信用记录。

告诫函要求,各电动汽车充电桩经营者应当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对照相关政策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及时宣传政策,完善价格公示,自觉规范自身价格行为。

各电动汽车充电桩经营者要做好相关明码标价,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不得利用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等相关价格违法行为。

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对电动汽车充电桩市场价格监管工作力度,对电动汽车充电桩经营者不落实国家和省市等相关电价政策,不明码标价、违规收取未标明费用等价格违法行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若干政策的通知》(豫政办〔2020〕30号)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典型案例公开曝光,并纳入信用记录。

市民朋友如发现价格违法线索可及时拨打12315热线电话或者登录全国12315平台网站、小程序、公众号进行投诉举报。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