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696/2020-00062
  • 郑州市审计局
  •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 2020-11-10
  • 2020-11-10
郑州市审计局政务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

为准确、及时、全面地掌握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信息提供、发布、上网应实行保密审查、按程序经领导审批和登记备案制度。

、信息提供的同时,当事人对信息是否涉密首先自审,根据信息工作流程,由职能处室负责人审定并签字; 信息是否涉密界限不清的,咨询或请示有关主管部门或上级保密工作部门审定,并由分管领导审批。

三、信息发布、上网,坚持涉密不公开、公开不涉密和谁上网、谁负责的原则。

四、对涉密信息确需对外发布、上网的,应采取解密或者删节、改编、隐去等保密措施,并经上级主管部门或保密工作相关部门审定。

五、接受记者采访,提供或发布对外较敏感的信息,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内容,须经局主要负责同志批准后方可对外提供或发布。

六、本制度由局政务公开办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