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53165075/2018-00311
  • 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 2018-09-10
  • 2018-09-29
网站管理制度

一、 网页(站)规划设计制度

(一)明确建站主旨。网站(页)规划设计工作必须在局党政领导的全面指导下进行,旨在在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联系纽带上架起劳动保障网络桥梁。

(二)定位主题特色。突出我市劳动保障系统工作全貌,展示劳动保障人物风采,展现劳动保障理论和实务,搭建劳动保障公共服务信息平台。

(三)网站发布的信息要传递党和政府以及人民群众的声音,要维护工作大局,突出劳动保障特色。

(四) 网站导航要清晰,所有超链接应清晰无误地向读者标识出来,所有导航性质的设置,都要有清晰的标识,让人一目了然。

(五)网页设计要风格统一,版面均衡,庄重、典雅、美观、大方,体现政府机关形象,发挥名片作用。

(六)上传内容要准确、安全、有效,防止网络信息出现错误、缺失、滞后等问题。

(七) 规划设计过程中若遇到不可解决的技术问题及时联系数据管理中心网络管理人员协助解决。

二、信息查阅、复制与传播安全制度

(一)所有网站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国家保密局《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互联网保密管理规定》。

(二)为了使门户网网络畅通无阻,发挥网络的积极作用,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利用本网络传播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从事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活动。具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一旦发现,经教育仍不改者,将取消其使用资格,情节严重者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1、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推翻社会主义制度;

2、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实施的;

3、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故意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4、公然侮辱国家领导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5、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暴力、凶杀、恐怖的;

6、破坏、盗用计算机网络中的信息资源和危害计算机网络安全活动的;

7、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的;

8、访问国家明令禁止的非法网站、国内外的反动、迷信、暴力、色情等不健康网站的;

9、下载并传播一些迷信、暴力、色情等不健康内容的。

(三)门户网管理服务器全天24小时工作,如遇特殊情况需经主管部门同意由专人负责开启和关闭。

(四)门户网的所有用户必须接受我局主管部门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和采取的必要措施,不得随意将文件、文件夹设为共享;特殊需要必须申请批准。

(六)网站管理员在复制、传播信息过程中,不得私自添加、泄露管理密码,否则,后果自负。 

(七)网络使用者要爱护设备设施,如有人为损坏及时按价赔偿,以保证网络设备的正常运行。

三、网站内容更新、提醒和审核制度

(一)网站内容更新按照权限划分,各栏目负责人负责维护系统、实施更新,网站负责人负责整体发布信息内容的提醒工作,做到及时、准确、安全、有效。

(二)网络宣传主管领导,负责审核发布内容的思想性、真实性、正确性、可靠性。

(三)政务信息类栏目,提醒更新时限为一周。

(四)动态信息类栏目,如政府活动、部门动态、县区动态、信访动态、公告公示栏目视情况随时提醒更新。

(五)相对静态类栏目,如机构设置、领导简介、机构人员、办事大厅、行政审批、法规文件、民意调查等,提醒更新时间为两周。

(六)互动类栏目,如公众留言处理制度、社会评议类栏目,提醒更新时限为一天。

(七)针对各站点、政务公众号、政务新媒体栏目,应当坚持每日巡查读网,持续清查是否存在“僵尸”、“断更”、“睡眠”、“错链”、“错误表述”、“备案主体”等问题,若发现问题,随时提醒更正、更新。

(八)其他栏目,视情况进行提醒。

(九)所有栏目更换、内容更新必须报请主管领导和局办公室批、准备案。

(十)编辑更新文章前,特别是涉及政策类的,要审核文章内容及标题、文号、来源是否正确。

(十一)所有编辑信息需经主管领导审核后方可发布,确保及时、准确,任何个人不得随意发布。

(十二)外文翻译等文章需经过相关专业人士进行审核后方可上传。

(十三)收到信息至信息上传时间不超过24小时(工作日)。

(十四)各部门要认真做好本部门栏目信息的建设工作,以保证网站内容具有时效性和最低的冗余度:

1、各处室的信息专员应进行初步的筛选,再提交给网站负责人,网站负责人对信息专员提交的内容,进行再次筛选;

2、对仍难以筛选的内容,提交相关主管领导负责审查。

(十五)为保证网站内容的正确性、安全性,需要对网站信息内容进行监测,以利于改进:

1、各处室的信息专员重点监测本科室上传内容的正确性;

2、各栏目负责人重点监测所负责栏目上网内容的正确性;

3、网站负责人负责初审、汇集监控信息,并上报主管领导审核、审查;

4、主管领导负责审核、监测所有上传内容。

四、新闻采编和信息采集制度

为提高网站工作人员的新闻素质和规范采编行为,维护我局的良好形象,促进和加强网站新闻宣传工作建设,特制定本制度。 

(一)新闻采编和信息采集必须紧紧围绕我局中心工作大局,依照相关程序进行,任何人不得私自进行采访和收集。

(二)网站新闻采编和信息采集专员,有责任和义务协同新闻媒体,在局领导安排下,对我市各部门发生的重大新闻事件,进行及时、准确、高效地宣传、报道。

(三)网站新闻采编和信息采集专员,有责任和义务为我局每年年初、每年三月份、每季度初以及不定期的新闻发布会提供服务。

(四)新闻采编和信息采集人员在进行新闻采编和信息采集过程中,要坚持真实、全面、客观、公正的原则,确保新闻和信息事实的准确性。

(五)新闻采编和信息采集人员在进行新闻采编和信息采集过程中,要认真核实消息来源,杜绝虚假、不实报道。

(六)新闻报道和信息发布在刊发时要实行实名制,以便核对。

(七)采编人员从事收集、报道活动时,如与采访报道对象具有亲属关系、友好关系、利益关系或直接地缘关系等,应实行回避;被采访人不得对稿件、信息的采集、编发、刊播进行干预或施加影响。

(八)采编人员不得利用采编报道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得接受可能影响新闻报道客观公正的宴请和馈赠。

五、文件、文档安全管理制度

(一)凡是下发的文件、资料,经主管领导核实、答送后,予以归档保管,并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落实情况,其他来源的资料、文件和文印材料不予处理。

(二)本科室所有上报、上传的资料、文件须经部门负责人和主管领导核实、答签,否则视为无效。

(三)递送秘密文件要用文件包(箱)或专人递送,不得将秘密文件存放在自行车后或装在衣兜内,不准携带着文件办理与递送文件无关的事项。

(四)发往外地的秘密文件不得通过普通邮政传递,不准在普通的传真机上传送,要按机要部门规定发送传递。

(五)本部门所接受的所有文件和资料,尤其是属于单位保密范围的文件资料,必须逐件登记,均不得向物资回收部门和个人出售。

(六)打印、复印的公文必须按规定格式印制,杜绝文字差错,必须在限定的时间内完成。

(七)打印、复印文件和资料的分数、页码必须如实登记,并有取件人签字。

(八)本科室保存的文件和档案资料,主要供本单位和本科室使用,其他部门查阅须经相关领导批准。未经批准,任何个人不得擅自提供、抄录、复制、公布。

六、网站管理科工作人员工作纪律

(一)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凡是组织和领导决定的事项要认真办理,不得顶、托,更不得不办。

(二)以大局为重,维护团结和集体利益。相互协作,相互支持,相互理解,认真履行职责。

(三)实事求是地反映情况和处理问题,不弄虚作假。不在工作时间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四)谦虚谨慎,不骄不躁,坚持真理,纠正错误,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五)转变作风,树立全心全意为组织、为集体服务的思想,为领导当好参谋,为单位和集体多办实事。

(六)对来访人员和来访电话要文明接待,耐心解答,并作好记录,使用文明用语,时刻注重和维护政府机关工作人员在群众中的形象。

(七)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文明礼貌,爱岗敬业,促进精神文明建设。

七、学习制度

(一)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为建立适应社会主义经济社会的劳动保障制度做出积极贡献。

(二)努力学习现代科学技术文化知识,积极钻研劳动和社会保障业务,学习法律、法规,不断提高知识水平、业务素质和依法行政能力。

(三)学习要做到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注重效果,不图形式,不走过场。

(四)每次学习要做好学习记录,记好新的笔记,并定期自查。

(五)网站管理科负责人负责保证学习内容、时间、人员的落实。

(六)全部学习内容,遵照市委和局党委的部署和要求,在局数据管理中心的统一安排下,做到有组织、有计划、有检查、有落实。

八、日常安全管理制度

(一)所有网站工作人员必须要有高度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

(二)察觉到有不安全因素应及时处理和报告相关人员。遇事冷静,不冲动,不蛮干,以确保自身安全。

(三)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及凶器进入办公室,以免不测事件发生。

(四)下班离开时,及时熄灭电灯,关闭空调,切断电脑和热水器电源,门窗落锁,确保工作场所安全。

(五)网络使用者要爱护设备设施,以保证网络设备的正常运行。

(六)工作中,查阅、复制和传播信息按规范进行,确保网络安全畅通。

(七)凡有密级文件和电话的接发,要逐件登记,严格签收手续,专人管理,不得自行存放。

(八)采取轮流值班的方法,双休日和节假日安排值班,值班工作有办公室或本站负责安排和协调。

(九)本室日常安全值班人员安排,由网站自行安排,与卫生值 班制度顺序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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