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4042/2016-00005
  • 郑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 政务,工作,工作信息
  • 2016-01-22
  • 2016-01-22
  • 2016-01-22
郑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15年,我委信息公开工作在上级部门的指导下,按照省、市信息公开有关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三大主体”工作,以扩大民主、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和机关作风建设为目标,以公正、便民、廉政、勤政为准则,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加大公开力度、拓展公开领域、深化公开内容、丰富公开渠道,全委信息公开水平进一步提升,公众获取信息的需求进一步得到满足,有力促进了我委作风建设、廉政建设等各项工作的开展。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着眼于信息公开长效机制建设,使信息公开成为一种自觉意识和行为,防止信息公开流于形式、走走过场。一是加强和完善领导机制。充实和调整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建委主任、党委书记任组长,主抓政务工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有关处室(单位)负责人任成员,统一负责委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实施。具体日常工作由办公室主要负责,落实信息公开的各项要求,做好牵头协调和监督检查。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同时,我委把信息公开工作分解到单位内部的有关处室和人员,强化“一把手挂帅、副职领导具体抓、责任到处室、落实到人头”的工作机制。二是建立健全六项制度。我委通过建立健全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审议、评议、反馈、备案和监督等六项制度,促进信息公开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二)突出工作重点,全面推进公开。根据市政府关于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按照“应公开、尽公开”“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紧紧围绕行业特点和群众需求,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结合全市“五单一网”制度改革,在单位网站建立“五单一网”制度改革信息公开专栏,对梳理保留的380项行政权责事项的权责名称、内容、行使主体、行使依据、运行流程、监督投诉等信息,全面详细公开,方便群众办事,广泛接受监督。扎实做好“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公开、招标投标信息公开、征地征迁信息公开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在郑州市城乡建设委网站、郑州市建设信息网站公布本单位部门预算收支总和财政拨款明细,接受人民群众监督,保障群众知情权。通过在“两网”开设“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和信用信息公开共享专栏”,及时发布更新招标投标信息、从业单位或人员良好或不良行为记录,规范我市重点项目招标、投标、评标等行为,进一步加强招投标领域信用建设。通过建立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制度和信息申请查阅程序,明确了公开方式、公开内容、公开流程和公开时限,坚持“一公开”(房屋征收补偿法规政策向社会公开)、“两公告”(房屋征收决定公告、补偿决定公告)、“五公布”(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公布、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情况和根据公众意见修改的情况公布、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调查结果公布、被征收房屋分户的初步评估结果公布、被征收房屋分户补偿情况公布),推进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透明运行,主动接受公众监督,维护公共利益,保护被征收人合法权益。 

(三)加强规范建设,提高公开质量。积极推进一般事项公开向重点事项公开、结果公开向全过程公开、自定公开内容向群众点题公开“三个转变”,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的质量。主要做到“三个更加”:一是公开的内容更加充实。下发《郑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深入推行信息公开制度的实施意见》,对信息公开的范围、信息公开的内容、信息公开的形式、信息公开的制度等作了进一步的明确。二是公开的时间更加及时。针对公开项目的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三是公开重点更加突出。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权、钱、人、事”等事项公开作为信息公开的重点,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提高自身行政管理水平相结合,从信息公开、电子信息和便民服务三个方面入手,加大推行信息公开的力度。通过推行信息公开,监督和制约行政权力的运行,防止暗箱操作,促进廉政勤政建设,并且在不断总结反腐败工作的经验和做法的同时,促进信息公开制度的进一步完善,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我委还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结合本单位的实际,编制具体公开项目目录,不但使信息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间及责任人更加明确,而且使公开工作更易接受评议、检查和监督。 

(四)充分利用载体,拓展公开形式。在进一步坚持和完善“信息公开栏”这一公开形式的基础上,按照便利、实用、有效的原则,认真创新信息公开的新载体、新形式,使信息公开的形式呈现灵活多样。一是依托郑州市建设信息网站和市政府门户网站,推进电子信息建设和网上信息公开。把网站列为公开信息的重要途径,开设了信息公开指南、业务审批指南、各部门办事职能、图片新闻、建委公告、建设新闻、社会新闻等专栏,将信息公开的内容编制成公开目录,逐一上网发布。设立主任信箱、群众诉求窗口、诉求热线专门接受群众投诉举报。二是充分利用公文、简报、公告栏、电子触摸屏、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介不断扩大主动公开面,强化信息公开工作透明度。通过印发各种许可、审批等服务项目告知单、《郑州市建委窗口工程建设服务指南》,详细说明各种名称、设立依据、申报条件、申报材料目录、办理程序、承诺期限、收费标准等内容。同时,设立信息公开专栏等形式向社会公开,为群众提供常年的便利服务,让各职能部门的运作情况置于“阳光”下,防止了“暗箱”操作等问题。三是结合质量安全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建委大讲堂”、“创先争优”等活动,通过召开市区建筑行业座谈会,由领导带队走访企业,举办安全施工知识辅导班、座谈会,发放调查问卷表,分发安全文明施工宣传资料,建筑行业法律法规宣传等活动,送宣传到建筑生产一线,及时解决建筑工地安全施工问题。四是有效发挥广电、报纸等传统媒体的作用,让不同层次的群众通过不同渠道获取信息。通过《郑州日报》、《河南日报》、郑州电视台、河南电视台等媒介主动公开城市建设发展信息,让群众能以最快的速度了解到我市城市建设信息。五是在办事大厅设立依法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窗口,指定专人负责,并在建委信息网上公布了信息公开专用电话67176252和专用邮箱及监督电话67188950,方便群众办理建设施工、质量安全等事宜,实现“贴近式”服务功能,满足人个性化服务需求。六是积极认真办理“人大”议案、提案,自觉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督,与代表委员沟通也是我们宣传城建政策、听取意见建议的过程。 

(五)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工作落实。在狠抓内部制约机制的同时,重点以《行政许可法》实施为突破口,抓好外部监督制约机制的完善,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形成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将信息公开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行风建设综合进行检查、考评,考评结果纳入岗位目标责任制。严把公开内容和项目关,既防止该公开的不公开,搞半公开、假公开,又防止不该公开的乱公开。采取多种形式,强化监督检查工作,实行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充分发挥信息公开监督员的作用,通过聘请信息公开监督员,定期召开监督员座谈会、听取监督员反映有关情况等形式,为信息公开建言献策。同时,鼓励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监督,积极反映公开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使公开工作更加扎实、有序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我委通过各种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计1504条。充分发挥“郑州市建设信息网”和“郑州市建设委员会”门户网站的作用,强化网络体系建设,及时主动发布信息共1440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31条,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7条,规划计划、行政许可、行政审批及其他各类信息1402条;通过政务微博及其他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4条。此外我委还在行政审批大厅设置咨询台、公告栏和触摸屏等其他公开方式,将行政审批的事项、程序、办理时限等全部予以公示,共计96条,印制发送办事指南5000多份;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50次,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9次、主要负责同志参加1次,参加政府在线访谈3次、主要负责同志参加3次,通过微博微信及其他方式回应事件47次,接受媒体来电来访500余次,刊播新闻信息200余篇,多渠道进行政府信息公开。  

三、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我委共收到群众信息公开申请130件,其中当面申请55件、传真申请0件、网络申请3件、信函申请72件,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答复率均达到100%,其中按时办结130件、延期办结0件,申请答复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15件、同意公开答复23件、同意部分公开答复1件、不同意公开答复0件、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15件、申请信息不存在73件、告知作出更改补充3件。申请人对答复的结果都表示满意。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5年度,我委除因信息公开申请人对答复不满意,提起市法制办公行政复议1起外,未发生其他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度,我委信息公开答复除按照《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对申请人申请以“快递”形式的答复信件收取邮寄费用外,挂号信均免费邮寄,没有收取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费用,也没有收到减免政府信息公开费用的申请。

六、存在的问题 

当前,我委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是主动公开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制度规范化建设仍需加强。二是信息公开的渠道和形式还有待于不断拓展。三是少数同志对信息公开重要性的认识还不够,一些应该公开的信息未能及时公开。对此,我们已高度重视,在下步工作中努力改进。

七、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学习,强化服务意识。组织信息公开工作相关人员进一步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大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不断增强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及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思想认识,努力营造依法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浓厚氛围,持续提高依法公开的规范化水平,主动回应群众关切热点问题,积极为群众排忧解难。

(二)健全机制,依法规范公开。进一步健全完善信息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一是理顺工作机制,及时调整完善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办公室具体负责落实信息公开的各项要求,做好牵头和协调,监察室负责监督检查。二是对照条例,进一步梳理我委办理的行政事项,修改完善《郑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服务指南》、《郑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信息公开目录》、《郑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郑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规程》,促使我委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 

(三)突出重点,推进全面公开。按照“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切合实际,稳步实施”的要求,在深化完善和巩固提高上下功夫,加大“真公开”的力度,进一步做好“三公”经费、招投标信息、征地征迁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同时,要按照有关规定,对我委办理的行政事项进一步公开办事程序、办事标准、办事结果,并在工作质量、态度、时效等方面作出承诺,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继续优化审批办事服务,对各项办事指南的公开进行进一步细化。从办事者的角度出发,将整个办事流程详细告知群众,对每个环节的疑难做出说明解释。借助计算机网络手段,设置完整直观的信息办理服务指南,让群众一目了然,方便办事。积极探索行政执法过程中的权力约束机制,确保执法处罚公开公正。

 

2016年1月22日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